2015年音乐类各专业招生考试实施方案 (山东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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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4 19:14:50

一、招生专业及项目

音乐学

分主、副项;

主项为声乐,副项为各类器乐、舞蹈中的一项;

主项为器乐,副项必须为声乐;

主项为合唱指挥,副项必须为声乐,并自带曲目指挥;

不接受舞蹈做主项

音乐表演(声乐)

招生项目为声乐

音乐表演(器乐)

招生项目:钢琴、手风琴、笛子、二胡、古筝、琵琶、扬琴、阮

音乐表演(西洋管弦乐)

管乐类招生项目:小号、大号、长号、圆号、长笛、单簧管、双簧管、

大管;

弦乐类招生项目: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舞蹈学

招生项目为民族舞蹈

注:我校声乐项目只招美声唱法、民族唱法的考生

 

二、报名及专业测试

1.时间

专业

报名时间

专业测试时间

音乐表演各专业

201537

201538-9日(约)

舞蹈学

音乐学

201538-9

2015310-13日(约)

注:⑴报名时段:每天上午800-下午400,考生凭县区报考证、身份证报名,报名时选定考试时段;舞蹈学专业不允许代报,其他专业允许代报。

考试时段: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晚上7:00-10:00

 

2.地点

报名地点:日照校区音乐学院东门

候考地点:音乐学院南门

 

三、考试科目及分值

(一)音乐学专业

科目:主项、副项曲目各一首;视唱;模唱;形象气质。

分值:满分100分。主项60%;副项20%;视唱7.5%;模唱7.5%;形象气质5%

(二)音乐表演各专业

科目:曲目一首;视唱;模唱;形象气质。

分值:满分100分。曲目75%;视唱7.5%;模唱7.5%;形象气质10%

(三)舞蹈学专业

科目:成品舞;技巧;节奏;形象气质。

分值:满分100分。成品舞40%;技巧40%;节奏10%;形象气质10%

 

四、考生须知:

1考生凭县区报考证、身份证、学校准考证(原件,缺一不可)参加考试。考区内不准使用通讯工具,否则按作弊处理。

2.舞蹈学专业身高限制:男不低于1.73,女不低于1.63。舞蹈学考生需提前准备好服装、光盘。

3.声乐考试直接清唱,不允许伴奏。

4.请考生务必注意考试通知、考试流程等信息,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指挥、引导;违反规定者,取消考试资格。

    5. 考生按规定时段参加考试,本时段点名不到者不再安排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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