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拟报考湘南学院高水平运动员者,须符合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参加并通过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无统一测试的省市除外)。我校此次测试成绩只适用于2015年高考录取使用。
2、我校将根据考生参加我校测试项目及测试成绩确定合格等级(分为一级免试、二本线65%和二本线三个等级,各等级录取计划按照2:3:5分配)。测试合格名单将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备案,并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合格者方可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员录取资格。
3、获得我校一级免试资格的考生,需具备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同时须参加并通过我校单独组织的运动员文化课考试,并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可按照录取规则录取(需高考报名)。
4、除取得我校一级免试资格的考生外,其他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第一志愿报考湘南学院。获得二本线65%等级的考生,若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2015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即予以录取;获得二本线等级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2015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即予以录取。招生专业范围为考生所在省普通同科类相关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