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复旦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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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5-25 11:48:12

 

为了贯彻上海自主招生的进一步发展,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等文件精神,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深入实施,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2015年复旦大学自主招生继续实施,旨在传播复旦大学科学、人文精神,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的高中毕业生,对通过选拔的优秀学生给予上海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一、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15年复旦大学自主招生通过“望道计划”体验营、“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生三种项目开展,各项目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见下表:

招生项目 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望道计划 95 数学类、自然科学试验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基础医学
博雅杯 40 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
奥赛决赛 20 数学类、自然科学试验班、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保密管理、基础医学

各招生项目招生计划均为上限,宁缺毋滥。

二、各项目报名条件及选拔办法

(一)“望道计划”体验营

1、“望道计划”体验营报名条件

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成绩优秀,并有志于将来从事相关学科学术研究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在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或基础医学中选择其一报名“望道计划”体验营,并提供证明其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证明材料。

2、“望道计划”体验营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学生3月9日至3月23日可在复旦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望道计划”条目,按照网页指示和说明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获奖证书等材料电子扫描件,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30元,完成报名申请。

(2)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审核报名学生材料,通过审核的学生将获得参加“望道计划”体验营入营资格。审核依据为报名材料符合或证明下列条件之一:

条件一:高中阶段获得所报名学科对应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联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成绩,基础医学满足上述任一学科竞赛条件即可。获得全国决赛或多项省级一等奖者优先。

条件二:高中阶段相关学科学习成绩特别优秀,或具有其他方面特长、创新、发明等成果的特别优秀学生,其提交证明材料经我校专家组集体审核认可。

入营学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3)通过复旦大学上海自主招生审核的所有学生必须参加高考。

(4)体验营将于6月13-16日在复旦大学举行。体验营期间学生将依据所报志愿分组参加名师讲座、校园体验、笔试、面试(部分学科含实验)等活动和测试。

(5)学生须达到笔试及格线,并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选名单,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择优给予上海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6)入选学生名单将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二)“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

1、“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报名条件

高中阶段文科学习成绩特别优秀、人文学科特长显著并对文史哲学术研究具有浓厚兴趣与发展潜质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应届高三学生均可报名参加“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

2、“博雅杯”人文学科体验营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3月9日至3月23日可在复旦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中点击“博雅杯”条目,按照网页指示和说明填写个人信息等内容,含代表本人水平的3000字以内的习作1篇(习作必须是本人独立完成,并注明完成时间、主题来源、背景等),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完成报名。

(2)复旦自主招生工作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学生获得入营资格。入营学生名单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3)通过审核的所有学生必须参加高考。

(4)体验营将于6月13-16日在复旦大学举行。体验营期间学生将根据所报志愿分组参加名师讲座、校园体验、封闭式写作考核等活动和测试。笔试成绩达到及格线的学生按笔试成绩择优选拔参加专家组面试。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选名单,经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择优给予上海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5)入选学生名单报送学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生

1、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生报名条件

在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中获得数学、物理、化学或信息学银牌(二等奖)及以上等级奖项的正式参赛选手均可报名,部分获铜牌(三等奖)的正式参赛选手经我校相关学科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可后也可报名参加。

2、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生报名方式及选拔程序

(1)我校组织专家对符合条件的报名考生进行面试。经专家面试合格者择优给予上海自主招生优惠政策。

(2)获得优惠政策考生名单报送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审核,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

三、优惠政策

通过我校2015年上海自主招生各项目选拔获得优惠政策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分别给予以下两种优惠政策之一:

(一)优惠政策一:考生参加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以第一志愿报考复旦大学,其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俗称一本线或重点本科线)及以上分数则予以录取。

(二)优惠政策二:考生参加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以第一志愿报考复旦大学,其高考成绩高于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含),且达到复旦大学第一批本科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含),即可录取。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具体要求及政策以复旦大学招生网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的公示信息为准。

四、其他说明

(一)“望道计划”录取考生(基础医学除外)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数学、物理、化学、生命科学范围内。

(二)“博雅杯”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中国语言文学类、历史学类、哲学类之内。

(三)基础医学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具体转专业规定可登录复旦大学教务处网站和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网站,查看《复旦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等文件。

(四)体验营期间学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向我办提出申请,对于通过报名审核的入营学生,我办将酌情提供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我校将对体验营期间表现优秀、最终进入复旦大学学习的学生进行奖励,具体奖励措施参见本年度《新生奖学金实施方案》。

(六)本年度复旦大学自主招生报名及通知发放工作均在复旦大学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

(七)报名考务费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财预〔2002〕008号、沪教委财〔2007〕38号,公示于复旦大学财务处网站。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一)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结果公示。

(二)上海自主招生各项目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

监察处电话:021-6564 2212,邮箱:jijian@fudan.edu.cn。

六、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433

招生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复旦大学招生网:www.ao.fudan.edu.cn

复旦大学教务处:www.jw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shmc.fudan.edu.cn

复旦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七、本简章由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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