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徐州市,是江苏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高校,是区域引领性示范高校。江苏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校建有足球和田径两支高水平运动队。女子足球队四次获得全国大学生女子足球锦标赛冠军,2005年获得在土耳其举办的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女足比赛亚军,2012年获得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女子足球冠军,2013年全运会代表江苏省获得成年组和U18青年组双冠军;男子足球队2009年荣获江苏省第十七届运动会高校部足球比赛冠军;田径队2008年参加第三届国际马拉松半程赛暨全国首届半程马拉松锦标赛获得高校团体组第五名,2010、2014年分别获得江苏省第十七届和十八届运动会高校部“校长杯”奖。学校拥有现代化体育中心——综合体育馆、游泳馆、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等,能够满足高水平运动队的教学与训练需求。
为推动学校体育运动,探索高校竞技体育发展,丰富校园文化体育活动,促进高校与中学、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俱乐部等体育人才培养机构和团体之间在竞技体育方面的交流与合作,江苏师范大学2015年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1.招生项目:足球、田径。
2.招生计划:高水平运动员的招收计划数控制在教育主管部门核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可取得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从高中入学年度9月1日起至毕业年度4月1日止)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或在高中阶段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江苏省外考生仅限一级以上(含一级)运动员。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符合全国大学生比赛参赛资格。
4. 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须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
三、报名及选拔程序
1.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江苏师范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情况登记表》(附件一);(2)《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附件二);(3)本人原始成绩册、获奖证书、运动等级证书复印件;(4)国家体育总局网站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http://jsdj.sport.gov.cn)的查询结果打印页;(5)本人身份证复印件;(6)2张1寸彩色免冠近照;(7)高中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8)生源所在地2015年高考报名凭证复印件。
2.报考我校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必须于2015年3月5日前(以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将上述材料寄送到江苏师范大学体育部,并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员材料”字样,逾期不予受理。所交报名材料恕不退还。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通过的考生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
3.报考足球项目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测试,具体测试时间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发布。请审核通过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成绩册、获奖证书、等级证书等原件材料准时到江苏师范大学体育部报到并参加测试。专项报名测试费:60元/生。
4.报考田径项目的考生(含江苏省外考生)均统一参加江苏省高校联合测试。请初审通过的考生关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jseea.cn/)的相关通知,按要求参加专项测试。
5.测试结论达到优秀等级的高水平运动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我校接受高水平运动员的文化单独考试(以下简称为文考),具体考试时间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发布。凡不参加我校相关测试或文考的高水平运动员,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6.测试结束后,学校将根据专项测试成绩、文考成绩、招收项目及人数等情况择优确定可以报考我校的合格考生名单,且合格考生须与我校签订协议,明确入校后参加训练、比赛的义务和责任。我校将对签订协议的合格考生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生源所在省考试院和教育部备案。
7.经教育部和有关省考试院公示无异义,联测或单测等级为合格的考生必须按要求在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的高考文化成绩单和志愿表复印件于2015年7月1日前报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录取工作
1.录取办法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相关省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有关政策执行。
2.考生必须按照公办本科普通类批次院校第一志愿(平行志愿A院校志愿栏)报考我校。
五、其他有关事项说明
1. 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须属实,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录取资格。考生须签订《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2.本简章内容若与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相悖,则以上级文件为准。
3. 我校纪监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指导,同时接受申诉,联系电话:0516-83403528,邮箱:jiwei@jsnu.edu.cn。
4.我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进行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相关工作。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咨询、辅导、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5.本招生简章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新区上海路101号
联系电话:0516—83403064 (招生办) 0516—83403095 (大学体育部)
邮政编码:221116
E-mail:zsb@js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