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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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3 17:26:15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校全称:辽宁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地点及校址:校本部

地  址: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路88号

3.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层次:高职

5.办学形式:全日制

6.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为36万平方米(约合539.9亩);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5.9平方米,生均宿舍面积4.8平方米,生师比24.1,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610万元,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8879.5元,专任教师353名, 具有研究生学位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为75.9%,图书58.1万册,生均图书53.7册。

二、招生计划安排

1.根据学院办学定位、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以及现有各专业近三年招生就业状况,以增强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参考市场需求,制定本年度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招生计划分配办法:在调研基础上,召开由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年度招生专业计划调整工作会议,形成初步意见,报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2.我院招生语种不限。日常外语教学采用英语,暂无其他外语教学种类,非英语考生慎重填报。

3.各专业招生不限男女比例。

4.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设置的招生专业(类)计划,对选考科目的要求、综合素质档案的使用办法,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部门及我校官方网站公告为准(选考科目不得修改,须与2019年公布的选考科目保持一致)。

招生计划按照辽宁省教育厅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

三、专业设置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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