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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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18 11:09:18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院校国标码

13853

三、校址

临城校区,浙江省舟山市临城新区海天大道268号;

岱山校区,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高亭镇启航路11号;

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油气储运技术专业的考生,在岱山校区就读。

四、层次

□ 本科 ? 专科

五、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内地与港澳台地区合作办学  □ 中外合作办学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院校

名称

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

种类

录取后考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经教育部注册的浙江国际海运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含船舶工程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生,达到毕业要求并提供高中(中职)毕业证书,还可获得乌克兰马卡洛夫国立造船大学相应证书。

七、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高职统招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有关重大事宜。学校纪检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八、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学校主要面向浙江省统一高考普通类专业、单独考试招生,同时面向安徽、贵州、河南、江苏、江西、湖南、湖北、甘肃、四川、广西、新疆等省份招收高职学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如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所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九、预留计划数及使用原则

无预留计划

十、专业教学培养

使用的外语语种

学校所有专业以英语为外语语种安排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慎报。

十一、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身体健康状况和相关专业报考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石油化工技术、应用化工技术专业,色盲、色弱考生将不予录取;油气储运技术专业,色盲考生将不予录取。

新生复检:新生入学由我校组织进行全面体检复查,凡复查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二、录取规则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政策和规定。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加分投档。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面向浙江省“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方式: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根据省教育考试院专业平行志愿、分段投档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面向浙江省“单独考试”招生录取方式: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分类别、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名单,按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取后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进行征求志愿录取。

学校在外省招生录取方式: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批次、投档比例提供的投档名单进行录取。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计划数依次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新高考试点省份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学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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