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2年春季高考政策须知 为什么要调整春季高考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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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3 15:50:34

山东省2022年春季高考政策须知

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不能申请高等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不能申请春季统一高考和高职(学院)单独考试。

山东省2022年春季高考政策须知

为什么要调整春季高考招生对象

答:《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明确:“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申请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专业技能相结合的考试。普通高中毕业生申请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考试,文化质量成绩采用高中学术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质量评价。”

2018-2019年,我省印发《山东省教育厅等11个部门关于办好新时期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鲁教职发)〔2018〕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的意见》(鲁教学字(〔2019〕7号),明确“从2022年开始,春季高考统一考试的考生将是应届中等职业教育毕业生和社会人员”。这一变化主要是基于春季统一高考的内容。“专业技能”招生对象的优化和调整符合国家一级的政策要求。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在学校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适合通过考试“专业技能”评价的方式;但普通高中生在学校学习期间没有系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不适合考核“专业技能”评估方式。

为什么要调整春季高考招生对象

这并不意味着普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不能通过春季高考进入高职院校。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可通过春季高考高职(专科)综合评价进入高职院校。这种方法适用于普通高中毕业生的特点,通过综合素质评估、素质测试或面试对候选人进行评估。此外,在我省夏季高考中,专门为普通高中毕业生制定了本科院校综合评价招生政策。普通高中毕业生可通过参加夏季高考统一考试和学校综合评价,进入高校本科专业。

综上所述,我省统一春季高考招生和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采用“文化素质+专业技能”考试方法符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特点;综合质量评价和质量考试或面试由招生院校组织,符合普通高中生的特点。春季高考的三种招生形式为普通高中生和中等职业教育学生提供了不同的入学渠道,遵循教育规律,适应人才多样化的特点,优化和完善山东省现行的考试招生制度。

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对象有哪些变化

2022年春季高考招生对象有哪些变化

答:从2022年参加春季高考的考生开始,春季高考统一统一考试和高职(专科)单独考试的考生为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其中社会人员应取得高中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历;高职院校(专科)综合评价招生申请人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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