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第一批本科院校录取工作已经结束,经省教育厅批准划定了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现予以公告。
一、第二批本科院校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及录取办法
| 01信息技术类 | 218分 | 02加工制造类 | 185分 |
| 03土木水利类 | 190分 | 05资源环境类 | 195分 |
| 07种植园艺类 | 214分 | 09医学相关类 | 183分 |
| 10护理类 | 212分 | 11财经商贸类 | 195分 |
| 12司法服务类 | 169分 | 13旅游服务类 | 190分 |
| 14文化传媒类 | 171分 | 20教育类 | 222分 |
对口升学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投档比例1:1。录取时,职业技能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各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文化素质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外语类文化素质总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67分。录取时,在口语测试合格的考生中,按考生文化素质总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美术类文化素质总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23分,音乐类文化素质总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94分。录取时,在美术类、音乐类文化素质总成绩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
二、征报志愿本批次投档后如有缺额,将及时通过“山西招生考试网”公布缺额、征报志愿,投档时,按考生成绩和志愿从高到低投档,由招生院校择优录取。考生可通过“山西招生考试网”查询录取结果。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