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职单招招生对象、招生专业与考核办法
第九条 招生对象
1、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2、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条 单招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2022年学校面向河南省组织全日制统招专科层次的单独招生录取工作,共安排15个招生专业,学制三年,分别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设计、建筑室内设计、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技术、电子商务、计算机应用技术、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旅游管理、市场营销、艺术设计。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 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
考生于2022年3月24日9时至3月26日18时登录“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服务平台”(https://pzwb.haeea.cn/)进行网上志愿填报,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我校志愿。
2. 准考证领取时间: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天到学校招生办公室(行政楼111)领取。
第十二条 考核办法
一.普通高中类考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本部分满分300分)
本部分以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的成绩等级进行置换而来。每科目置换的满分成绩为100分。具体如下:A等级置换为100分,B等级置换为80分,C等级置换为65分,D等级置换为5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本部分满分350分)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范围:面试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与辨识能力、心理健康素质水平等。重点考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相关内容,包括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
(3)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4)考试时长:20-40分钟。
二.中职类考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本部分满分3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
(3)考试范围:以《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为依据,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
(4)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5)考试时长:90分钟。(一套试卷,包含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的试题)
2.职业技能测试(本部分满分350分)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范围:面试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与辨识能力、心理健康素质水平等。实操测试以《中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为依据,重点考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相关内容,包括岗位技能、通用技术等。
(3)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4)考试时长:20-40分钟。
三.社会类考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本部分满分300分)
(1)考试形式:闭卷。
(2)考试内容:语文+数学+英语,每科满分100分。
(3)考试范围:包括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知识内容,重点考查考生的文化知识素养。
(4)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5)考试时长:90分钟。(一套试卷,包含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的试题)
2.职业适应性测试(本部分满分350分)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范围:面试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与辨识能力、心理健康素质水平等。重点考查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相关内容,包括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
(3)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4)考试时长:20-40分钟。
四.退役士兵考生考试办法
1.文化素质免试
2.职业适应性测试(本部分满分350分)
(1)考试形式:面试。
(2)考试范围:面试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思维与辨识能力与心理健康素质水平等。重点考察考生所报第一志愿专业相关内容,包括专业素养、科学素质、职业潜能和职业倾向等。
(3)考试时间: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4)考试时长:20-40分钟。
3.报考我校的退役士兵考生须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填报我院志愿后于3月28日至3月29日携带本人《义务兵退出现役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我校行政楼招生办公室111室进行登记,退役士兵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考生本人须对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获取相应资格的,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其当年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五.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和程序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厅和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进行。考核时间为2022年4月8日至4月10日。考核地点设在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所报专业,按照分数高低,择优录取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四条 考生成绩构成
1.普通高中类考生单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科目的置换成绩之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2.中职类考生单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含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3.社会类考生单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文化素质成绩(含语文、数学、英语)+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或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4.退役士兵考生单招考试总成绩
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
第十五条 录取原则
1.普通高中类考生、社会类考生及中职类考生实行同比例并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2.总成绩相同录取规则: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文化素质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文化素质成绩中语文、数学、英语次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录取后如有空余计划,根据考生报考志愿情况择优调剂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根据录取原则确定预录取名单,报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备案,并办理录取手续。录取学生名单在我校网站主页公布。
第十七条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对于肢体残障的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录取分数要求,我院则予以正常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