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职单招招生对象、考试时间与考核办法
第十五条 招生对象。一是已通过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二是已通过河南省2022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报名的考生。
第十六条 考试时间、考核办法
(一)考试时间:2022年4月8日。
(二)考核办法
我校单招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方式。

1.文化素质考试
(1)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考生,此项考试成绩采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等级成绩折算为分数,合计100分。成绩折算公式如下:
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语文成绩×0.5+数学成绩×0.3+英语成绩×0.2 (其中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A、B、C、D等级对应折算为100分、85分、75分、60分)。
(2)中职毕业生和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社会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50分、数学30分、英语20分,采用笔试方式,综合试卷合计100分。
2.职业技能测试
(1)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高中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的交流与合作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考生对专业的了解程度、兴趣爱好以及学生学习及将来从事专业(职业)所应具备的潜能等。
(2)中职毕业生和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社会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能力倾向、心理素质、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社会责任感等综合素养及专业技能等。
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单独命题,满分100分。
第十七条 退役士兵考生免文化素质考试办法
报考退役士兵的考生须在2022年3月30日前将本人《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户口本、身份证及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相关材料的扫描件发至我院邮箱:zzcjzsjy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复印件通过EMS寄送至我院招生就业处。此类被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需将相关证书原件交予学校进行复审,造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被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将档案转至我校并参加全日制培养。
第十八条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办法。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的学生相关录取程序严格按照教育厅文件执行。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录取进入高校专科阶段学习。
(1)获得由教育部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以上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毕业生。
第十九条 免试录取程序。
1.申请免试考生本人需填写《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于2022年3月30日前将《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登记表》、考生身份证、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等资料的扫描件发至我院邮箱:zzcjzsjy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复印件通过EMS寄送至我院招生就业处,提出免试申请。此类被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需将相关证书原件交予学校进行复审,造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2.收到考生申请后,我校对免试考生的相关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和公示,并按要求上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备案。
3.我校在官网对核实审定的免试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
4.凡被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免试录取)的考生,不再具有参加其他类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资格。通过高职单独招生录取(免试录取)的考生与普通高招录取的新生在我校享有同等待遇和学历资格。
郑州城建职业学院2022年高职单招录取及报到
第二十七条 录取原则。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
(一)录取时,学校根据本人报考志愿,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若出现专业录取最低分多名考生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成绩的排名顺序依次录取。
(二)职业技能水平认定成绩
1.获得初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折算10分;获得中级工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折算20分;获得高级工及以上级别职业资格证书,折算40分。考生拥有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只取其中折分最高的。
2.参加省级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折算40分;参加国家级技能竞赛并获奖的考生,折算100分。考生获得多个技能竞赛奖项,只取其中折分最高的。
凡符合职业技能水平认定的考生,于2022年3月30日前将考生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竞赛获奖证书的扫描件发至我院邮箱:zzcjzsjyc@163.com,邮件标题注明姓名,复印件通过EMS寄送至我院招生就业处。我校将对证书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予以折算计分。提交资料不全者,不予折算。此类被录取考生,入学报到时需将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竞赛获奖证书原件交予学校进行复审,造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三)计分方式
高中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0.45+职业技能测试×0.55
中职毕业生(社会考生):总分=文化素质考试×0.45+职业技能测试×0.55+职业技能水平认定成绩
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有一门缺考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八条 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第二十九条 根据学校录取原则,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报高职单招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及公示。公示结束后上报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
第三十条 新生报到、资格复查
1.新生报到时,须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新生入学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对新生资格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的考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三十一条 收费标准。我院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员会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为:现代物业管理:7800元/生/年,建筑工程技术:8500元/生/年,电梯工程技术:8500元/生/年,计算机应用技术:8500元/生/年,护理:9000元/生/年。住宿费:六人间1000元/生/年、六人间(独卫)1200元/生/年、四人间(独卫)1500元/生/年。
第三十二条 资助政策
1.学院制订有以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奖、贷、助、补”多措并举的资助办法,保证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放弃学业。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国家助学金按照不同情况,可申请4000元/生/年,3300元/生/年,2600元/生/年三档;另外学院勤工助学补贴标准为360元/生/月。学生在校期间表现优秀的困难学生,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
2.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也可先入学,享受“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后通过学校助学贷款中心向银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三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条件的,由学校颁发郑州城建职业学院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与我院普通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十四条 我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校外人员进行招生代理与考前培训工作,学校也不组织考前培训工作。所有单独考试招生信息和相关政策以我院官网发布为准。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编:451263
咨询电话:0371-61795555
监督电话:0371-53652688
学院网址:http://www.zzucvc.edu.cn/
资料邮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中原西路6号郑州城建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王老师收,电话0371-61795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