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金融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10.021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3.6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269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73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278.66万元,图书38.31万册。(以2014年基层统计报表数据为准)
二、招生计划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等职业院校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金融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四、收、退费等情况
1、学费收取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税务、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管理、物流管理、营销与策划、商务英语专业4500元/年;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7000元/年;其他各专业学费48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对贫困学生的扶助措施
①学院建立新生报到“绿色通道”确保贫困生顺利入学。
②学院对贫困生实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政府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制度。
③学院积极配合学生完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帮助困难考生完成学业。
④学院对孤儿及因特殊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考生,经核实后给予适当减免。
五、录取
(一)录取控制线划定
考生文化课成绩总成绩满分300分,单科百分制。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分数分布情况划定录取控制线。
(二)录取原则
1.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按照各科类招生计划总数及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到低确定档案比例,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录取。如专业志愿未满足,可根据成绩和志愿情况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
2.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文科考生按语文、数学、英语成绩排序录取,理科考生按数学、语文、英语成绩排序录取。
(三)录取审核
1.录取工作小组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报我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2.公布录取名单,考生上网查询录取专业。
3.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
4.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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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监督与申诉
联系部门: 监察审计处
联 系 人:杨古今
监督电话:024-62837608
传 真:024-89872654
电子邮箱:lnfvcjjs@126.com
九、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 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南大街38号
邮政编码:110122
咨询电话:024-62299413 024-62299955
024-62837655 024-62837677(传真)
电子邮箱:lnjr413@163.com
招生网址:http://www.lnfvc.edu.cn/depart/recruit/
咨询qq群:165574534
2015年辽宁省各院校单招已过许久,考生可通过高职单招网查询成绩、分数线,了解自己是否被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