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自主招生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考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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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02 17:41:22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自主招生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报考条件

第十四条 报考本校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的退役军人考生在志愿填报前,须联系相关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完成退役军人身份认定。同时所有报考考生须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粤招〔2021〕7号)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规定,并取得广东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号。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高职自主招生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考试公告

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试点专项免文化素质考核,由我校自主命题、组织实施职业技能考核,择优录取。我校按招生专业或专业大类组织命题,职业技能考核满分值100分。

第十六条 广东省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实行网上录取,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进行。我校在符合高职自主招生报考条件、考核成绩达到院校划定的各招生专业录取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院校招生网站公布的高职自主招生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报考本校的考生仅可填报我校1个专业志愿。招生专业及相关要求、考核方式、招生计划数等详见本校招生网站。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要求,拟录取考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不得低于考核满分值的40%,专业录取采用“分数优先”原则。

第十九条 考生职业技能考核成绩,报本校招生委员会审核后,在本校招生网站公示,公示期3天。

第二十条 考生考核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经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确认为正式录取。学校根据省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校网站上公示。

第二十一条 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班学生不得转学,不得转入非试点班,非试点班学生不能转入试点班学习。原则上不得转专业、不得转教学地点,个别学生因工作地点变动等特殊情况申请转教学地点,理由充分、情况属实且符合相关要求的,有关高校可同意学生转教学地点;转入地专业选择受限制的,如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可转专业,但不得转入非2022年退役军人现代学徒制专项试点招生专业。

录取体检标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予以转专业或取消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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