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分类考试录取规则介绍
在《贵州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中详细介绍了录取方面的信息,详情见下。
录取
(1)对在校期间获教育部牵头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教育厅牵头举办的贵州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中职生可免试进入高职(专科)院校学习,但专业须相同或相近。
各市(州)教育局职成部门、省属中职学校须按规定将免试申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职成处审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对符合免试条件并获得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军人,由高职(专科)招生院校按照程序考核公示后予以免试录取。
(3)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前将分类考试招生拟录取名册上报省招生考试院审核,将在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进行公示。各高职(专科)招生院校须下载省招生考试院网站上公示的名单在本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 2023 年全国高考,未被录取的中职毕业生如需参加全国高考的须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至 4 月 27 日到各市(州)原报名点进行文史(理工)类别确认。
(4)五年一贯制和 3+3 中高职贯通分段制转录于 2022 年 12月 30 日前按规定上报省招生考试院进行审核,办理转录手续,被转录的考生不参加分类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