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浏览
2022-12-13 16:32:16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1〕26号)要求,按照《江西省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江西艺术职业学院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2022年单独招生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确保我院单独招生各项工作操作严肃认真,程序规范有序。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学院单独招生工作的领导,学院成立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主 任:高  澜

副主任:龚为民

成 员:李  杰、廖  旭、黄立群、揭  芩、马  艳

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内设8个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办公室成员由纪检监察室、教务处、后勤服务保障处、保卫处、学工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系部负责人担任。

(一) 疫情防控及医护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对所有相关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制定工作预案,细化异常情况处理流程,开展实地演练,对考务人员开展疫情防控和考试安全培训,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组长:李 杰

成员:陈礼溪、邓国霞

(二)命题、考务、评卷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按照国家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要求,细化完善疫情防控期间考试安全保密、科学制定文化及专业考试命题、考试安排、准考证编制、评卷、确保本次考试安全、公平。

组长:龚为民

成员:张建军、郭瑞明、袁斯琴、潘苏南、吴婷、鲁律、帅敏、张凡兴

(三)宣传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统筹运用各类新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学院单招各项工作。

组长:黄立群

成员:王庆霞

(四)招生录取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

1.及时、准确向考生解读学院单招工作方案,专人负责考生咨询,加强对考生报考、疫情防控等指导和咨询服务,指导考生进校、查询“赣通码”,向已报考考生发送防疫细则,切实指导考生往返途中个人防护注意事项。

2.负责考生现场确认、录取、寄录取通知书、上报单独招生录取数据、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单招计划。考生在录取后不得退录。

组长:龚为民

成员:马 艳、蒋  强

(五)安全保卫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学院周边安全、考场安全、考生在校期间安全及试卷保密管理等工作。

组长:廖 旭

成员:喻 萍

(六)后勤保障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设置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准备充足的防护物资,提前一天对学院内相关场所进行全面消毒。

组长:李 杰

成员:陈礼溪

(七)学生工作管理小组

工作职责:负责单招考试期间,组织在校学生保持校园安静、寝室整洁、行为规范等相关事宜。

组长:廖 旭

成员:毛 峰

(八)纪检监察小组

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检查、监督单独招生工作全过程,确保单招考试“公平、公开、公正”实施。

组长:黄立群

成员:叶 柳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对象

计划

学制

学 费

专业类

1

音乐表演

已完成江西省2022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均可报考。


40

3

5000元/年

表演艺术类

2

舞蹈表演

42

3

5000元/年

表演艺术类

3

舞蹈编导

20

3

5000元/年

表演艺术类

4

戏剧影视表演

30

3

5000元/年

表演艺术类

5

国际标准舞

30

3

5000元/年

表演艺术类

6

播音与主持

30

3

5000元/年

广播影视类

7

影视编导

30

3

5000元/年

广播影视类

8

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

30

3

5000元/年

广播影视类

9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30

3

5000元/年

艺术设计类

10

环境艺术设计

30

3

5000元/年

艺术设计类

11

书画艺术

30

3

5000元/年

艺术设计类

12

人物形象设计

30

3

5000元/年

艺术设计类

13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30

3

5000元/年

表演艺术类

14

服装与服饰设计

28

3

5000元/年

表演艺术类

15

空中乘务

30

3

5000元/年

航空运输类

16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30

3

5000元/年

健康管理促进类

17

网络新闻与传播

30

3

5000元/年

新闻出版类

合计

单招计划520人

以上招生专业及计划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

注:尚未完成高考报名的,可于3月1-3日统一到户籍或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招办办理补报名手续。


四、单招报考方式及审核

1.网上报考: 2022年3月7日9:00-9日17:00期间,考生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高职单招报考系统”(按照网页提示的流程操作),签订《江西省2022年高职单招考生诚信报考承诺书》(见附件1,承诺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参加2022年6月举行的统一高考)。在系统中选报院校“江西艺术职业学院”(代码:8604)、选择报考专业。每位考生限报1所院校,可选报1至5个专业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考生可对所报院校及专业修改一次。

2.考试确认:考生凭二代身份证于3月19日到我院招就办进行确认,查看考场并领取准考证。

注: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单招考试

1.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赣教考字〔2021〕26号)文件精神,单招考试于2022年 3月20日在我院进行,具体考场和科目考试时间见《准考证》。

2.考试由文化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构成,总分共计450分。

3.文化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合卷考试)

考试时间:8:30-10:30

4.专业技能测试时间:10:40-12:40

5.考试地点:庐山中大道校区

6.专业技能测试内容: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考试科目

音乐表演

声乐

视唱练耳、演唱自选曲目一首器乐

器乐

视唱练耳、演奏自选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舞蹈表演


身材比例测量、软开度、舞蹈即兴、自选舞蹈

舞蹈编导


形体测试、基本功测试、即兴编创、剧目(2分钟以内)

戏剧影视表演


自选歌曲、稿件朗诵、形体、命题表演

播音与主持


自备稿件,模拟主持

影视编导


影片分析(笔试)、艺术文化基础常识(提问)、命题讲故事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素描

环境艺术设计


素描

人物形象设计


素描

书画艺术


绘画:素描;书法:临帖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素描

服装与服饰设计


素描

国际标准舞


自我介绍、身材比例测量、软开度、拉丁舞或摩登舞自编组合

空中乘务


身体比例测量、自我介绍、才艺展示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自我介绍、才艺展示

网络新闻与传播


(新闻)图片评述、现场报道

影视照明技术与艺术


自我介绍、色盲测试

备注:1.音乐表演专业考生若需伴奏可放U盘或自带钢琴伴奏,要求U盘里不能存放与考试伴奏无关的文件;除钢琴、架子鼓外,其它乐器需自带。2.舞蹈表演、国际标准舞等专业考生自备舞蹈服及舞蹈伴奏U盘。3.美术各专业考生根据技能测试内容自备画板、笔、纸等考试工具。

7.考试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管理的规定及要求,监考人员要认真查验考生身份,严格考务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加强诚信教育。加大巡查力度,切实维护单独招生的考试环境和良好的考试秩序。

8.考试成绩:学院严格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考务管理办法》(教考试厅〔2013〕2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做好评卷组织、管理、质量监控和安全保密工作。评卷工作期间,评卷场所做到无死角监控,关键岗位实行“一岗多控”。

评卷、统分结束后,学院将及时在学院官方网站上提供考试成绩查询,并为考生提供成绩复核服务。

六、单招录取

(一)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占20%,专业考试成绩占80%比例相加后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备注:单科考试成绩为0分取消录取资格),总分相同时按科目顺序确定录取顺序,依次录取顺序为:专业技能测试、语文、数学。如单招计划未完成,缺额计划转为普通高考计划。

1.专业技能测试满分为360分(细分按各专业情况制定,考生单科成绩不能有小数),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未达到216分为不合格。

2.文化满分为90分,语文、数学合卷考试。

(二)录取安排

1.3月29日前,学院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在本校网站进行公示。

2.4月9日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正式录取的考生名单,向录取考生寄发录取通知书。

(三)录取说明

1.通过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与参加统一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相同待遇。

2.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以及学校招生章程中对身体条件的具体规定,参加高职单招录取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县(区)招考办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学院可根据考生高考体检及新生入校后复检的结论,对涉及限报的考生调整录取专业甚至进行退学、休学等处理。

3.考生经我院高职单招录取后,不再具有参加2022年高考及录取资格。考生录取后一律不得退录。


七、工作纪律

严肃工作纪律,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格”“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规定,切实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严肃招生纪律的通知》(赣招委字〔2017〕9号)要求,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委托中介机构等违规行为。强化信息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措施,加强试题保密和考务考场管理,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学院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与单独招生挂钩的辅导班、补习班等。对在工作中违反招生政策规定或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单招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招生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追究责

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历年分数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历年试题New 更多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