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单独招生对象为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对象为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和方式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报名。
考生也可在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我院网站(网址:https://www.ytetc.edu.cn/ ),点击单招综评招生报名窗口链接报名。考生最多可以填报3个专业志愿。
申请免试考生也须通过此方式报名。

第十四条 相关要求
(一)外语语种要求:各专业录取时不限语种。
(二)男女比例要求:各专业在录取时不限男女比例。
(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否合格不影响考生报考。
(四)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五)通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学生以全日制方式培养。退役军人类考生被录取后,按照同专业普通全日制学生教学计划和教学组织形式开展教学。
第十五条 报名缴费
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报名和考试收费标准按照上级的收费标准执行。
考生报名完毕后,登录学院网站,点击主页单招综评网上缴费浮标,通过联行支付平台进行网上缴费。
考生完成缴费后方可参加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