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烟台文化旅游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考试时间、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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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3 14:35:54

命题、考试、录取等工作由我院负责。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需在2023年2月20日8:00—2月26日17:00期间,登录学院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查看考务信息、考生须知等。

(二)单独招生考试(测试)科目及方式

采取“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的考试方式(退役士兵考生除外)。总分为430分,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3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200分,均以原始成绩计入总分。    

1.文化素质考试科目3门,包括语文(80分)、数学(60分)、英语(60分)三科,三科合为一份试卷,合计2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

2.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可根据需要采用笔试、实际操作,或笔试与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生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测试成绩由招生院校认可,按考生实际得分计入总分。 春季高考技能测试时间及具体要求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另文下达。技能测试成绩由技能测试主考院校统一公布,并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提供给各单招高校。

3.参加单独招生的退役士兵考生不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与专业技能测试,只需参加职业能力测试(素质测试)。职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职业潜质、职业素养和兴趣等,总分100分,考试时长30分钟。

4.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加试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总分100分。具体要求为:

考生于2023年2月20日—2月26日15:00点前将自行录制的专业综合视频上传到考试指定邮箱:752740267@qq.com(请以“姓名+准考证号”为主题进行邮件发送)。

录制专业综合视频按以下内容和顺序进行:

考生自我介绍:包括身高、体重、爱好、特长等。禁止出现考生姓名、籍贯、毕业学校等个人信息,凡出现者按照作弊进行处理,取消考试成绩。

综合视频镜头展示内容要求:

考生自行录制视频,请按以下内容和顺序进行:

(1)考生身份核验:考生手持身份证进行身份认证,然后进行中英文自我介绍,时间在一分半左右。

内容包含:身高、体重、爱好、特长等。

(2)视频镜头展示内容:

①双腿并直、脚跟脚尖并拢、双臂自然下垂;

②左转停留3秒、右转停留3秒;

③正对、背对摄像头走3-5步;

④考生身体裸露部位特写镜头(女生:面部、手臂、腿部膝盖上方三厘米以下部位、手掌、手背位置;男生:面部、手臂,手掌、手背位置);

仪容仪表要求:

(1)仪容:

考生头发应梳理整齐,露出前额、耳朵及颈部;女生盘头,化淡妆,不得戴美瞳、假睫毛、假发;男生发型前不覆额、侧不掩耳、后不抵领;发色黑色或自然色;指甲油只允许裸色或淡粉色(不含珠光)。

(2)仪表:

女生须着显身材的职业裙装(短袖白衬衣、半裙长度膝盖上5公分)、黑色高跟皮鞋、不得穿丝袜,不得佩戴帽子、丝巾、首饰;男生着白色短袖衬衣、深色长裤、黑色皮鞋。

视频时长要求:控制在1-2分钟。

注:面试全程应关闭美颜、滤镜等视频效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出现任何违法内容。

5.单独招生的考试(测试)方式:

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或职业能力测试均为网上测试。具体方式及要求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学院招生信息网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三)综合评价招生考核内容和方式

1.综合评价招生考核采取“综合素质评价+职业能力测试(素质测试)”的方式进行,总分各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价由学院组成专家组对考生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价赋分。职业能力测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能力、职业潜质、职业素养和兴趣等,考试时长30分钟。

2.职业能力测试方式:网上测试。具体测试方式及要求将通过学院官方网站和学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3.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需加试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总分100分。相关要求同单独招生报考该专业要求。

(四)单独招生考试(测试)成绩确定

1.考生成绩(空中乘务专业除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

3.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成绩为职业能力测试成绩。

4.申请单独招生免试的规定:

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具有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院提出申请,经我院同意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办理录取手续,考生直接进入我院对应专业学习。

5.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需在2023年2月20日前将获奖证书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考生所在学校公章)一份、《免试申请表》一份、《个人承诺书》一份邮寄至学院招生就业处以备审核,邮寄地址为:烟台市莱山区火炬大道3966号,收件人:张老师,电话:0535-6911900,邮编:264003。

(五)综合评价考试成绩确定

1.考生考试成绩(空中乘务专业除外)=综合素质评价成绩×4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60%。

2.报考空中乘务专业考生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职业能力测试成绩10%+专业综合视频面试成绩80%。

(六)考试时间

2023年2月27日。

第十八条  命题、考核与评卷:

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招生命题、考核、评卷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一)命题

1.命题基本要求:结合学院人才培养和专业招生实际情况,试题内容有一定的覆盖面,试题难度系数、试题长度和试题分量适当。

2.保密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的要求执行,学院成立安全保密工作小组负责监督。

(二)考核

严格按照《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工作基本要求》执行。学院成立考务小组,严格考核管理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考核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评卷

学院将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核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第十九条  录取

1.由学院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同一专业类别可以报两个专业志愿,各专业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免试考生、空中乘务专业、其他专业的顺序进行录取。

2.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综合视频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类与综合评价类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其他专业考生成绩计算方法重新核算成绩,参与报考的其他专业志愿录取。

3.单独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文化基础考试成绩高低排序录取;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照职业能力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有单科缺考的考生不予录取。

4.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若考生未报满,相互之间的计划可以调整。若某一专业未报满,专业之间计划可以调整。

5.确定预录名单:招生录取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提出预录名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6.公示预录名单:4月3日前,学院招生录取组将预录考生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zs.yvcct.edu.cn/)公示3天,公示结束后将预录考生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学院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向考生邮寄录取通知书。

7.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已被我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再参加山东省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及录取,考生如被我院录取,视为对此规定已知晓并承诺。

8.我院录取的所有类别考生(含退役军人类),均以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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