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和综合评价报名入口、时间、条件
第十二条 报考条件
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在报考时,考生学业水平考试应考科目成绩必须全部“合格”。
第十三条 报名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或登录我院网站(https://www.sduc.edu.cn/),点击“2023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进行报名,选择“14080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并填报专业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个专业志愿,设置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的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不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完整将影响考生后续录取信息报送并无法正常进行学籍注册。
第十四条 招生考试费
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须根据我院后期发布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考试实施方案登录我院网站(https://www.sduc.edu.cn/)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缴费标准参照《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