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1.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含退役军人)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二)报名条件
1.考生(含退役军人)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报名后,方可报名参加学院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考单独招生的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春季高考报名;报考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夏季高考报名。
2.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
学院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以下专业(类)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报考航海类(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考生须年满16周岁,航海技术要求身高不低于160cm,无色盲色弱,双眼裸视0.5及以上,或双眼裸视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0.8及以上;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要求身高不低于155cm,无色盲,双眼裸视0.4及以上,或双眼裸视0.1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到0.4及以上,其他身体条件要求符合*******国家标准《船员健康检查要求》(GB30035-2021)。
3.免试报名条件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
4.特别提示:学院所有通过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形式录取的考生(含退役军人和社会人员)均为全日制方式进行培养,学制三年,退役军人和社会人员考生入校后编入全日制班级在校学习,与普通类学生培养模式完全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