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报名条件:
考生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
2023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023年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第十六条 报考要求
1.思想政治品德和体检要求,按照《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退役士兵报考单独招生,按照省教育厅相关要求进行。
2.各专业招收男女生的比例没有限制。学院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
3.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不允许跨类别报考。
4.考生在报考学院单独招生时,只能选择一个考生类别报考。
5.考生最多可填报考3个专业志愿。
6.免试录取规定:符合山东省单独招生免试条件,已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的,均可向学院提出录取申请。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试点院校。
不明事宜可电话咨询:0533-8407001
第十七条 报名时间及方式:
1、考生报名及缴费时间:考生报名、准考证打印及考试安排见学院招生网站。
2、报名方式及要求:
(1)网上报名: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10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报高校和专业。
考生可登录学院招生网站http://www.sdivc.edu.cn随时查询有关招生政策及注意事项,按要求缴纳报考费,交费起止时间会在学院网站公布,不接受现场报名。申请免试录取的考生也要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按要求准确输入个人报考信息,因考生操作失误造成报名不成功的,由考生本人负责。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选报1所院校。报名结束后不允许再更改院校志愿及报考专业,报考费概不退还。
为便于安排教学,退役军人报考单独招生仅限报考如下专业: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方向)、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与会计。
(2)网上公示:报名缴费结束后,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在我院招生网站公示,审核通过后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综合评价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