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和综合评价报名入口、时间、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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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2-25 11:05:35

2023年枣庄职业学院高职单招和综合评价报名入口、时间、对象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1.单独招生: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社会人员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

2.综合评价招生:山东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第十四条 报名条件及时间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填报"14196枣庄职业学院"及专业志愿。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

考生在报名时务必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因考生本人填写信息有误,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正在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就读的退役士兵及在读大学生,不能再参加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

第十五条 缴纳考试费和打印准考证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明确高校组织的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1128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收取测试费用。

报名单独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缴纳由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费用,报名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须缴纳由我院组织的素质测试费用,退役士兵不缴纳素质测试费,逾期未缴纳考试费的,视为放弃考试及录取资格。缴费成功后,因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考试的,所缴费用不予退还。缴费方式及准考证打印方法以枣庄职业学院官网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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