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青岛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招生委员会的要求,实行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监督、学校负责的体制,按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1.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政策。
2.依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专业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由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与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若出现同分情况,顺延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按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排序。
第十八条 2023年4月3日前公布考生成绩并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在学校官网(https://www.qdpecedu.cn)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后办理录取手续。
第十九条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经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参加2023年春季、夏季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包括体育专业测试)及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