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戏剧学院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浏览
2023-01-06 15:53:41

上海戏剧学院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一、院校全称

上海戏剧学院

二、就读校址

戏剧影视文学、表演 (戏剧影视) 、绘画专业就读校区 为华山路校区:上海市静安区华山路 630 号;

艺术管理、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就读校区为昌林路 校区:上海市闵行区昌林路 800 号

三、层次

■本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颁发学历 证书的院校名 称及证书种类

院 校 名 称

上海戏剧学院

证 书 种 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戏剧学院的本科毕 业证书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上海戏剧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我校招生工作的最 高决策机构,统一领导我校本科招生工作;上海戏剧学 院招生办公室是我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负责学校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戏剧学院纪委监察 处是我校招生工作纪检监察机构。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2023 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

层次

学制

计划数

戏剧影视文学

本科

四年

4 人

表演   (戏剧影视)

本科

四年

5 人

艺术管理

本科

四年

14 人

绘画

本科

四年

9 人

动画

本科

四年

3 人

数字媒体艺术

本科

四年

4 人

无男女比例限制。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均为英 语。

九、选拔对象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 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2〕37

号)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普 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教考院高 招〔2022〕31 号)关于春季考试招生报名条件规定的考 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春季考试招生。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 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绘画、动画、数字媒体 艺术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若隐瞒病情病史,我 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 执行。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1) 2 月 13 日-14 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本 市公布的志愿填报最低控制线的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 热线”网站 (www.shmeea.edu.cn) 填报志愿 (其中表 演<戏剧影视>、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 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资格考试,资格考试合格者方可 填报志愿,资格考试办法另行公布,考生可关注上海戏 剧学院招生网 zs.sta.edu.cn) 。其中,根据市教委规 定,应届高三考生 7 门科目 (思想政治、历史、地理、 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信息科技) 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2) 2 月 16 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2 倍划 定各专业自主测试资格线 (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 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 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沪教考院高招〔2022〕31 号) 相关规定执行) ,并向社会公布。

(3) 2 月 16 日 9:00-2 月 17 日 15:00,达到我校自主 测试入围资格线的考生须登录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  (https://zs.sta.edu.cn/) 完成办理自主测试相关手 续,其中,表演 (戏剧影视) 、绘画、动画、数字媒体 艺术专业的考生必须为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者。

(4) 2 月 25 日-26 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我校自 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参加我校自主测试。同时报考我校 两个专业 (类) 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需

分别参加各专业 (类) 的测试。

(5) 我校自主测试为专业素质综合测试, 内容由我校 根据本校专业特点确定,自主测试总分为 150 分。我校 各春季考试招生专业自主测试时间详见将于上海戏剧 学院招生网 ( https://zs.sta.edu.cn/) 发布的《2023 年上海戏剧学院春季考试招生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自主测试具体要求:

1.戏剧影视文学:

科目:专业素质综合测试 (对考生的散文、故事写 作能力以及在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社会学等方面的 知识储备进行综合考查) 。

考生若缺考我校戏剧影视文学专业自主测试,则相 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 序。2.表演 (戏剧影视) :

科目:专业素质综合测试 (对考生的声乐、台词、 形体、表演进行综合考查。考试科目要求:1) 声乐: 考生自备歌曲一段,民歌、美声、通俗、音乐剧或歌剧 片段均可,建议考生准备能够充分展现个人嗓音条件的 曲 目;2) 台词:自备故事、散文、寓言等材料一段;3) 形体:  自备舞蹈、体操、武术、形体表演等。4) 表演 科目考试形式为命题即兴表演。此外,声乐、台词、形 体亦另有即兴考核形式。)

3.艺术管理:

科目:艺术管理专业素质综合测试采取面试和笔试 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查学生对艺术的热情与兴趣,以 及在多学科领域所应具有的丰富的知识面和持续学习 的能力、基础的阅读与写作能力、有效的沟通与协调能 力。

考生若缺考我校艺术管理专业自主测试,则相应测 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序。

4. 绘画:

科目:绘画专业自主测试为笔试。笔试科目为色彩。 主要考查考生对于色彩的感受和对于色彩普遍规律、色

调等色彩关系的认知与掌握能力,以及运用色彩塑造形 象、用色彩表达主题与情感的绘画综合能力。

5. 动画:

科目:命题创作和综合面试。命题创作要求考生根 据考试题目进行绘画创作;综合面试包含视听艺术分析  (考生通过看图片进行主题或风格表述,考查考生的艺 术想象力,以及对于视觉艺术和媒体艺术作品的理解 力) 、综合知识测试 (以广泛的文学艺术、社会科学常 识、计算机与网络知识等题目,考查考生的综合知识面 以及了解考生艺术特长) 两部分内容。

6.数字媒体艺术:

科目:命题创作和综合面试。命题创作要求考生根 据考试题目进行绘画创作;综合面试包含视听艺术分析  (考生通过看图片进行主题或风格表述,考查考生的艺 术想象力,以及对于视觉艺术和媒体艺术作品的理解 力) 、综合知识测试 (以广泛的文学艺术、社会科学常 识、计算机与网络知识等题目,考查考生的综合知识面 以及了解考生艺术特长) 两部分内容。

若考生兼报专业为动画与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则 自 主测试统一考试,考试只考一次,成绩互认。以上科目 的测试结束时间以试卷要求或实际考试进程为准,测试 地点均在上海戏剧学院华山路校区,具体按照上级部门 对于防疫工作的要求执行,如有调整,以最新公告为准。 (6) 学校通过上海市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获取 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纪实报告,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中 与 自主测试有关的相应内容,结合考生考试情况进行自 主测试评分。对于没有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考生 须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 15:00 前将相关材料提交给我校, 具体提交要求另见我校招生网自主测试实施方案。

十二、录取规则

(1)加分政策: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 教委学〔2022〕52 号) 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 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 (满分

600 分) =统一文化考试成绩 (满分 450 分) +自主测试 成绩 (满分 150 分)

(3) 单科合格线:报考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考生语文 科目须达到 110 分及以上。报考表演 (戏剧影视) 专业 的考生外语、语文科目均须达到 100 分及以上。艺术管 理、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无单科要求。

(4) 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3 月 1 日-7 日,按招生 计划的 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戏剧影视文学、艺术 管理专业的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表演 (戏剧 影视) 、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的考生在专业 资格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春考总分从高到低排序,缺考 相应专业自主测试考生不具我校预录取资格。春考总分 相同的情况下,戏剧影视文学、表演 (戏剧影视) 、艺 术管理、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依次参考自主 测试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成绩预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艺术管理专业候补录取资格名额按 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确定,并按照春考总分从高到 低排序确定候补录取名单,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 考自主测试、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择优确定候补名 单。表演 (戏剧影视) 、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 业候补录取资格名额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确定, 并在专业资格考试合格的基础上按照春考总分从高到 低排序确定候补录取名单,缺考相应专业自主测试考生 亦不具我校候补录取资格,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依次参 考自主测试、语文、外语、数学成绩,择优确定候补名 单。

预录取和候补录取考生须于 3 月 8 日至 3 月 9 日办 理录取专业网上信息登记。取得两个专业预录取资格、 取得一个专业预录取资格和一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取 得两个专业候补录取资格的三类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 登录“上海招考热线”进行确认。只取得一个预录取资 格、只取得一个候补录取资格的两类考生,无需上网确

认。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登记程序按市 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5) 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 由我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正式录取。

十三、收费标准

学 费 标 准

每生每学年 10000 元(沪价行【2000】120 号),如有政 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 1200 元 (沪价费【2003】56 号) 、沪教委 财【2012】118 号) ,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十四、资助政策

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 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 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 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 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学校承诺:确保被本 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委监察处监督。 举报电话:021*62483078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学校官网:www.sta.edu.cn

招生处 (办) 官网:zs.sta.edu.cn

咨询电话:021*62488077 51768377

十七、其他须知

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考生 (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 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 ,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 通知》 (沪教委学〔2022〕37 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具体安排、成绩查询等相关信 息,将在相应时间内陆续发布于上海戏剧学院招生网, 请考生及时关注网页信息。考试时间、考试形式等如有 调整,以我校招生网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核准备案表  (副表)

(春季考试招生)

院  校  填  写

申明

我校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 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和市教委有关规定 制定本校的招生章程,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我校将严格按照经核准 备案的招生章程向社会公布,并承担教育部关于“学校法定代表人应 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规定的相关责任。

院校全称 (盖章) :上海戏剧学院

院校法定代表人 (签字) :

招生办公室负责人 (签字) :

日期:      年   月   日

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意见

相关处 室负责 人签字

信访办:

发展规划处:

财务处:

高等教育处:

民办教育处:

学生处:

国际交流处:

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学生处备案受理负责人: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招生简章 招生专业 历年分数 考试大纲 报名入口

历年试题New 更多
免责声明:本文系本网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