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应用技术大学2023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章程 | ||
一、院校全称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 |
二、就读校址 | 奉贤校区地址:海泉路 100 号;徐汇校区地址:漕宝路 120 号。 建筑学、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专业录取新生就读校区为奉贤校区。 | |
三、层次 | ■ 本科 | |
四、办学类型 | ■ 普通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
五、颁发学历证 书的院校名称及 证书种类 | 院 校 名 称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
证 书 种 类 |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的本科毕业证书 | |
六、院校招生管理机构 | 上海应用技术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决策机构, 领导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 常设机构,负责学校秋季统一招生的日常工作;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纪检监察机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机构。 | |
七、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23 年我校春季考试招生专业为: 专业层次学制计划数建筑学本科五年18 人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本科四年20 人无男女比例限制 | |
八、专业培养对入学外 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 入学外语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建筑学、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专业 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 |
九、选拔对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 生报名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22〕37 号) 和《上海市教育考 试院关于印发〈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 的通知》(沪教考院高招〔2022〕21 号)规定的考生,可报考我校 2023 年春季考试招生。 | |
十、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 以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 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 及有关补充规定为依 据,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专业无色弱、色盲、嗅觉迟钝。考生须据 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我校将按照本校学籍管理规定 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 |
十一、自主测试办法 | 一、2 月 13 日-14 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达到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 |
| 志 愿 填 报 最 低 控 制 线 的 考 生 通 过 “ 上 海 招 考 热 线 ” 网 站 (www.shmeea.edu.cn) 填报志愿,具体详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实 施办法。其中,根据相关规定,应届高中毕业考生 7 门科目 (思想 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生命科学、信息技术/ 信息科技) 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须全部合格。 二、2 月 16 日我校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 2 倍划定各专业的自 主测试资格线,末位同分处理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沪教 考院高招〔2022〕31 号) 相关规定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三、2 月 16 日-17 日,填报我校专业志愿并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 考生须在我校招生官网 (https://adm.sit.edu.cn) 自主选择相应 专业的测试时间,测试地点为漕宝路 120 号图书馆。 四、2 月 25 日-26 日,考生按照选定的测试时间参加我校自主测试, 同时报考我校两个专业且分别达到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需分别 参加各专业的测试。 五、我校自主测试为技能测试,总分 150 分。(考生若缺考我校自 主测试,则相应测试成绩按零分计入春考总分,并参与后续录取排 序) 。建筑学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①素描②综合素质;香料香精技 术与工程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①闻香辨香②综合素质。 1、技能测试分值如下: | ||||
专业 | 闻香辨香 | 素描 | 综合素质 | 总分 | |
建筑学 | 120 | 30 | 150 | ||
香料香精技术与 工程 | 120 | 30 | 150 | ||
2、技能测试考查点 令 闻香辨香考查点 (时间40 分钟): ① 能分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各种气味; ② 具有较强的嗅觉灵敏度; ③ 具有较强的对香气和气味的嗅辨记忆能力; ④ 能对香气和气味进行合理描述; |
令 素描考查点 (时间 120 分钟): ① 构图合理,透视及比例准确; ② 结构严谨,黑白灰关系及明暗层次分明; ③ 物体塑造深入,空间分明,并有细节刻画; ④ 素描关系完整,画面富有艺术表现力; ◆ 综合素质考查点 (时间 10 分钟): 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专业主要考察①语言表达能力②自身创 新潜力③专业了解程度④学科综合素质。 建筑学专业主要考察①专业学习潜质②逻辑思维能力③理解 沟通能力。 综合素质考查将参考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无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的考生,请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 12:00 前把与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内容相关的证书材料原件同身份 证 (有照片面) 一起拍照,发送邮件至 sit_zsb2013@163.com,注 明姓名、联系方式 (手机号)。 | ||
十二、录取规则 | 1、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录取分数要求:作为录取依据的春考总分=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含 政策性加分) +自主测试成绩。 3、预录取及候补录取规则: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按春考总分从高到 低排序 (同分则依次按自主测试、语文、数学成绩高低排序) 。按 招生计划的 100%公布预录取考生名单,按不超过招生计划的 50% 顺位公布候补录取考生名单。候补录取考生按顺序依次候补。相关 录取专业网上信息登记程序按市教育考试院有关实施办法执行。 4、正式录取:按规定完成各项手续的预录取考生,正式录取通知 书将和秋招录取学生一起寄送。 | |
十三、收费标准 | 学 费 标 准 | 每生每学年 5000 元 (沪价行 (2000) 120 号),如有政策变化,则 按新政策执行。 |
住宿费标准 | 每生每学年不超过 1200 元 (沪教委财 (2012) 118 号),如有政策 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 |
十四、资助政策 | 我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 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 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 |
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我校承诺: 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 |
十五、监督机制及举报电话 | 我校春季考试招生全程接受本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 举报电话:60873388 |
十六、网址及联系电话 | 学校官网:https://www.sit.edu.cn 招生办官网:https://adm.sit.edu.cn 咨询电话:64941403 |
十七、其他须知 | 1、通过春季考试招生预录取的考生 (含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并 最终被预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2023 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学〔2022〕 37 号)规定的其他考试。 2、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与当年秋招录取的学生一起报到入 学,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符合招生条 件者,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3、其它未尽事宜按上海市教委和考试院相关文件执行。 4、请考生按春招日程,关注我校招生官网 https://adm.sit.edu.cn我 校春招相关信息均通过校招生网站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