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ploadfiles]39120,12809,rar,河南艺术职业学院2015年单招拟录名单.rar[/uploadfiles]
录取原则
1、录取政策
录取工作在河南省招生办公室领导下,由学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组织录取。考生被我院录取报到后,与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待遇相同。录取的学生在河南艺术职业学院就读,学生入校学习三年,成绩合格毕业时颁发教育部承认的电子注册的毕业证书。
2、录取办法
(一)考试成绩计算办法:文化课成绩+职业能力成绩
(二) 录取时,学院按单招总计划1:1.2的比例确定最低录取分数线,依照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录取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下列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
2.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
3.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
(三)确定预录取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审批。
(四)审批通过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根据教育部、河南省有关规定,考生被录取后,不再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也不能被其它高校录取。考生录取后不能转入其他学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继续参加2015年普通高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