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学2023年体育单招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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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6 10:32:31

宁波大学于1986年由世界船王包玉刚先生捐资创立,邓小平同志题写校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浙江省、教育部、宁波市共建高校,国家海洋局与宁波市共建高校,浙江省首批重点建设高校。经过几代宁大人的艰苦创业,学校已成为一所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行列。

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体科字〔2022〕224号),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3年宁波大学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概况

1.学校全称:宁波大学。

2.学校国家代码:11646。

3.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宁波大学。

5.办学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 

二、招生项目及计划

2023年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分7个项目招生,总计划为45人,具体项目和招生计划人数如下:

招生项目招生计划数
男子足球11人(其中非守门员9人,守门员2人)
男、女技巧4人(其中男子2人,女子2人)
男、女网球5人(其中男子2人,女子3人)
男、女田径17人田赛男子3人(仅限跳高、标枪、铅球)
女子2人(仅限跳远、标枪)
径赛男子6人(仅限400米、800米、1500米、400米栏)
女子5人(仅限200米、800米、1500米、100米栏)
全能1人(限男子)
男、女羽毛球4人(其中保送运动员1人,限男子;其余男子1人,女子2人)
男子排球(仅限保送运动员)3人
男子乒乓球(仅限保送运动员)1人
合计45人

三、报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我校运动训练专业面向全国(港澳台除外)招生,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报考。

1.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3.身体健康,具备我校招生项目的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我校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4.本简章第二条所列招生项目不得跨项报名。

5.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6.保送运动员招生项目仅限男子羽毛球、男子排球和男子乒乓球。招收条件和流程必须符合《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2〕216号)的规定。保送运动员需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二)考生注册、报名及志愿填报

1.注册报名。考生依据我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单招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

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2.已完成注册的考生应通过“体育单招系统”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填报志愿并缴纳考试费。考生完成缴费视为报名成功,完成缴费后,考生不得再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3.一志愿报考宁波大学的考生,因特殊原因未能通过“体育单招系统”正常线上报名,应填写线下报名申请表(附件1),并在2023年3月10日12:00前将线下报名申请表交到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风华路818号宁波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电话0574—87600233,邮编315211)。

(三)报名费

考生依据体育专项考试的收费标准和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文化考试收费标准,在线缴纳考试费。

四、考试

根据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我校运动训练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

(一)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组织命题和印制试卷;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负责试卷(含答题卡)接收和组织本省生源的文化考试,并通过机要方式将考后试卷(含答题卡)寄送至指定的教育考试机构统一评阅。文化考试的组考、防疫等要求参照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3.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时间

时间上午下午
9:00—10:3014:00—15:30
4月15日语文数学
4月16日政治英语

(二)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评分。

2.2023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体育专项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公布的为准。

3.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本简章第二条所列招生项目之间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4.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兴奋剂检查。体育专项考试前,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录取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180分,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不低于40分。其中,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证书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3.对于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考生,我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若学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录取二志愿。在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按照体育专项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4.考生录取后不得转入学校其它专业学习。

5.考生若已报名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六、附则

1.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不符合条件者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局批准或备案的标准执行。学校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新生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交学费。

4.本招生简章由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同时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布。若国家教育部和体育总局调整政策,以最新公布的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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