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体育学院2023年体育单招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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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6 10:33:40

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考试招生属于高校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是高校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管理办法>的通知》(体科字〔2022〕224号)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简章。

一、报名

1.符合2023年高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2.具备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项目的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3.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普通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执行)。

4.考生依据我校招生简章要求,统一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进行注册(验证考生报名资格)并报名,具体时间:

冬季项目:

注册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12:00至12月31日12:00

夏季项目(含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项目,下同):

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报名时间为2023年3月1日12:00至3月10日12:00

5.考生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考生本人的运动员技术等级项目应与报考的招生项目一致,考生如具备所报考项目的多个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报名时需填报所有符合报名要求的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

6.2023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冬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夏季项目为201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10日。

7.考生根据招生院校公布的招生简章合理选择不超过2所招生院校进行报名,并确定好志愿顺序。

二、招生专业、招生项目、报考要求与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系国家计划内的全日制本科专业,学制四年。招生计划(含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为拟定计划,正式计划以上级部门下达为准。面向全国招生,不列分省计划。

招生专业

招生项目

报考要求

招生计划

运动训练

冬季项目、蹦床、帆船

在役运动员且运动健将

340

足球(十一人制)、篮球、排球、沙滩排球、

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橄榄球、

田径、游泳、体操、艺术体操、技巧、攀岩、

摔跤(自由式、古典式)、柔道、拳击、

击剑、跆拳道、高尔夫球

一级(含)以上运动员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武术套路、武术散打、中国式摔跤

一级(含)以上运动员

60

1.在役运动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在役证明

2.篮球项目考生使用篮球或三人篮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篮球项目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篮球专项考试。

3.橄榄球项目考生使用七人制或十五人制橄榄球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均可报名,按照七人制橄榄球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参加橄榄球专项考试。

三、考试

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实行文化考试和体育专项考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文化考试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所有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文化考试。

2.2023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文化考试时间:

时间

上午

9:00-10:30

下午

14:00-15:30

4月15日

语文

数学

4月16日

政治

英语

(二)体育专项考试

1.体育专项考试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方式进行,满分100分。体育总局委托有关院校组织体育专项考试,按照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3版)评分。

2.考生依据报名项目进行体育专项考试,不得跨项参加考试。

3.考生应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兴奋剂违规的考生,视为考试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通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体育专项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

1.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在不低于210分的基础上,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综合确定。体育专项成绩录取控制线:冬季项目、田径项目、游泳项目不低于90分,其他项目不低于70分。综合分录取控制线:综合分不低于70分。

2.对具备一级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3.在达到我校文化和体育专项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的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录取综合分。具体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综合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计数保留法。

4.我校根据本校生源情况和专业需求分项目制定招生计划,录取控制线上的考生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我校依据梯次顺序,优先录取一志愿,项目招生计划若一志愿未完成,剩余计划用于一志愿其他项目,未完成我校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体育专项成绩、文化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政治成绩、英语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5.足球、篮球、排球、沙滩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手球、橄榄球项目,我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男女分别进行招生。足球、手球项目的非守门员与守门员,排球项目的非自由人与自由人,我校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按比例分别进行招生。田径项目按田赛、径赛、全能分别进行招生。

6.考生若已报名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志愿并被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其他说明

1.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2.考生须密切关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各院校发布的相关通知。

3.收费标准:学费50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如有政策变化,则按新政策执行。

4.考生弄虚作假,或发生考试违规违纪行为,经查实,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取消其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若教育部、体育总局及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等对招生有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6.本招生简章由上海体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清源环路650号

邮政编码:200438

联系电话:021-65506886

联系传真:021-65506175

电子邮件:zb@sus.edu.cn

招生QQ:1241027700

招生网址:bkzs.sus.edu.cn

监督电话:021-65508317


附件:运动员在役证明(填写盖章后,将扫描件命名为“项目+姓名”,发送至邮箱zb@su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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