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2022 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面向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退役军人报考按单独招生报考,选报专业为消防工程技术、电子商务。录取后,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设置的课程,成绩合格,予以毕业。学习期间享有与其他学生同等权利,负有同等义务。
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类别报考,选报专业为消防工程技术、电子商务。此类考生考试招生工作按照单独招生方式执行。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方式
考生须首先通过山东省 2022 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12 月 31 日,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我校及专业。考生报考我校最多可填报3个专业志愿。其中,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须根据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选报专业对应的专业类别应与本人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一致。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还须到我校官方网站缴纳文化素质考试等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