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学校新建时间不长,获批招生专业不多的现状,确定今年只进行2个专业的单独招生。
第九条 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保持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考考生,下同)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得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条 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按上年度招生计划总数68%的比例申报2023年高职单招计划,并在单独招生计划中单列退役军人考生的招生计划。
第十一条 我校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300人(含退役军人计划5人,报考专业不限),具体单招专业、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
专业代码 | 专业组别 | 专业名称 | 学制 | 计划数 | 学费(元/年) |
570102K | 学前教育 | 学前教育 | 三年 | 248 | 3500元/年 |
570109K | 美术教育 | 美术教育 | 三年 | 52 | 3500元/年 |
(说明:实际收费按2023年湖南省发改委核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