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单招专业及招生计划
第八条 2023年学校19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单招总计划1775人,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见下表。
注:最终招生专业和学费以主管部门审核发布为准。
第九条 退役军人考生单招计划20人,可选专业与普通应往届考生相同;社会人员考生单招计划 20人,可选专业在上表中已明确;体育、艺术特长生考生(简称特长生)单招计划20人,可选专业与普通应往届考生相同。单列的退役军人招生计划、农民工等各类社会人员单招计划及特长生招生计划,纳入学校单招总计划,且均包含在本校各相关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未录满的转为录取普通学生。
第十条 招生计划公布后,不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划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