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学校根据优化生源结构、促进机会公平、保持数量基本稳定的原则,确定我校22个专业进行单独招生。
第十一条 根据我校单招实际参考人数,保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遵循国家政策导向,统筹安排不同类别考生各专业招生计划数。计划经省教育厅批准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十二条 学校2023年单招总计划为2050人。在单招总计划内,学校招收少量退伍军人,体育和艺术特长生,退役军人招生计划10人,特长生(体育、艺术)招生计划30人,其中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20人,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10人。同时,还招收职业技能特长生,被免试直接录取的职业技能特长生不占单招计划,使用学校统招计划,计划不设上限。
第十三条 分专业单招计划和收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收费标准以2023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第十四条 特长生(体育、艺术)招生专业及计划
特长类别 | 招生计划 | 招生专业 |
男子篮球 | 10 | 考生可在单招专业范围内,选择3个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专业填报 |
游泳 | 5 | |
田径 | 5 | |
舞蹈 | 5 | |
声乐 | 3 | |
器乐 | 2 |
第十五条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专业及计划
考生类别 | 招生计划 | 招生专业 |
退役军人 | 10 | 考生可在单招专业范围内,选择3个符合自身报考条件的专业填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