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招生专业、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六条 单独招生专业设置:早期教育、学前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语文教育、小学数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小学科学教育、现代教育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体育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等13个专科专业,面向湖南省招生总计划897人。(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3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所有专业均不限招生科类,即物理类、历史类、职高对口类考生均可报考)
二级学院 | 专 业 | 学制 | 专业组别 | 计划人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
学前教育学院 | 早期教育 | 三年制 | 专业组一 | 50 | 3500 | ||
学前教育 | 三年制 | 405 | 3500 | ||||
小学教育学院 | 小学教育 | 三年制 | 105 | 3500 | |||
文理综合学院 | 小学语文教育 | 三年制 | 专业组二 | 50 | 3500 | ||
小学数学教育 | 三年制 | 20 | 3500 | ||||
小学科学教育 | 三年制 | 50 | 3500 | ||||
小学英语教育 | 三年制 | 专业组三 | 30 | 3500 | |||
现代教育技术 | 三年制 | 专业组四 | 22 | 3500 |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三年制 | 50 | 4600 | ||||
体育教育 | 三年制 | 专业组五 | 20 | 4600 | |||
艺术学院 | 美术教育 | 三年制 | 专业组六 | 50 | 4400 | ||
音乐教育 | 三年制 | 专业组七 | 15 | 4400 | |||
音乐表演 | 三年制 | 30 | 7500 | ||||
退役军人考生招生计划17人,专业由考生在上述专业中任选。 | |||||||
合计 | 897 |
单招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确定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两类考生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保证两类考生的录取比例总体基本均衡。
第七条 招生专业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的考生不宜报考师范教育类、音乐表演专业。色盲、色弱的考生不宜报考学前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等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