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民族职业学院单招考试科目、时间、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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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8 13:47:35

第二十条 我校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一条 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退役军人。

第二十二条 所有考生都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应届普通高中考生有学考成绩的考生及退役军人不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其他人员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

第二十三条 考试时间及地址:考试时间:2022年3月11日-3月12日,考试地址:湖南民族职业学院

第二十四条 考试内容:文化素质测试300分+职业技能测试200分,总分500分。

1.文化素质测试: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我校将按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考生类别进行测试。A类考生进行实践操作测试(弹、唱、跳、演及其他+语言能力表达),B类考生进行实践操作测试(美术相关技能测试),C、D、E类考生参加综合性技能测试(笔试),其中C类考生重点测试思想政治、人文社会、逻辑推理、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基础知识(笔试),D、E两类考生进行相关专业类别技能测试(笔试),对于退役军人,则进行相关报考专业的职业技能考察或职业适应性考察。

第二十五条 命题:在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指导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协助完成此项工作。

第二十六条 保密措施:学校纪检监察全程监督,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监察工作办公室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24小时值班看管。

第二十七条 组考:在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指导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协助,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相关二级学院配合实施。

第二十八条 评卷:在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就业指导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协助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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