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科技职业学院单招成绩及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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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8 13:59:49

第十九条 录取

1.按照“分类划线,分类录取”的录取原则,C类、D类、E类、F类考生优先录取,D类、F类占用相关专业录取计划,再按第一专业志愿实际参考人数划定各类别录取比例、录取人数,分别划定各类录取控制线,A类非艺术类专业全校统一控制分数线、A类艺术类专业分专业组大类控制线、B类分专业组大类控制线,上线考生根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择优拟录取。遇到总分相同情况,依次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职业技能测试和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3.录取控制分数线、拟录取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公布,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按学校要求办理录取确认手续(以学校官网通知公告为准,学校不再另行单独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按学校要求办理完录取确认手续的考生,学校视考生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录取结束后将在校园网(http://www.hnkjzy.edu.cn)上公示5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确认后,预录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办理正式录取手续,预录名单上报后我校不再办理退档、补录手续。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取消高考报名资格,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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