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单招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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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8 14:20:25

第二十八条 A类考生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的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折合百分制后40%+面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的20%折算后划定分数线。B类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的4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的40%+面试成绩折合百分制后的20%折算后划定分数线。C类考生直接根据面试成绩划定分数线。

第二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高职院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推荐到有关高职院校就读,由招生院校录取到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其他奖项获得者根据等级享不同优惠的加分。省级、地级、县级或区级获奖分别加20、15、10(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未折合前)分。

第三十条 我院按专业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一志愿考生。

第三十一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认定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语、数、外三科原始成绩之和,补考成绩不算)作为文化考试成绩。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全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第三十二条 按考生参考人数比例,确定专业各类别计划数。

第三十三条 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第一志愿一专业生源不足时,按照专业优先原则对第二专业在本专业组内调剂录取(跨专业组填报的二专业无效,不参与调剂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四条 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和具备体育艺术特长的考生在参加单招统一考试的前一天,携带相关获奖证书和资格等级证书,先经过专业老师测试后再参加后续笔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体育、艺术特长生,计划分别不超过36人,在所有专业中任选,未完成的计划转入其他单招计划.具体请考生关注学院招生就业网通知。

第三十五条 总成绩相同时,有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其他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第三十六条 我院将通过招生就业网https://zsjy.hnbemc.edu.cn/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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