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娄底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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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8 14:40:44

2023年娄底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单招录取规则

第二十六条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按普通高中考生类别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七条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进入我校对口专业就读(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二十八条 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我校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第二十九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不需要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直接使用其高中学业成绩中的语、数、外三科成绩。没有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素质考试,并按往届毕业生类别进行录取。

第三十条 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根据一志愿实际参考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实际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实际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中职生和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如应届普高生、中职生和往届普高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一志愿分别报名200、100人,则各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50、25人,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

第三十一条 考生的最终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两部分成绩按比例折算相加。最终成绩=文化素质成绩*30%+职业技能成绩*70%。

第三十二条 文化素质成绩或职能技能测试成绩低于5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第三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三十四条 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第三十五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第三十六条 我校将通过官方网(http://www.ldyesz.edu.cn/)发布单独招生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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