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单招考试与成绩计算
第二十三条 学院将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四条 按照全省统一要求,自主组织单招考试,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考生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取得的综合成绩作为单招录取的依据。
第二十五条 考生类别、考试科目及成绩计算办法。参加我院2023年单独招生的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下同)、退役军人、体艺特长生、免试生五大类。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考试科目:学业水平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普通类应届普高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只看湖南省学业水平考试系统第一次测试成绩,取语数外三门总分)作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总成绩的40%,职业技能测试参加由我院各专业自主命题测试,成绩折算成总成绩的60%。
2.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由我院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测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测试形式:笔试(闭卷);总分为300分,折算成总成绩的40%。职业技能测试将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学校相关专业特色,分专业对考生职业技能进行测试,总分100分,折算成总成绩的60%。
3.退役军人: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只参加所报专业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退役军人也可选择以普通学生身份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测试。
4.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特长生进行单独组考,详情见体育特长生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附件1、附件2)。
5.免试生分为全免生和免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全免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与技能测试(详见第十九条);免职业技能测试考生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详见第二十条),免职业技能测试考生需要参加我院组织的文化测试。
6.总成绩计算办法:考生成绩按“文化素质+职业技能”分别占40%和60%的比例计算总分,为与湖南省高考总分(750分)统一标准,学校将考生总成绩*7.5后报送湖南省考试院。
7.考试科目、考试方式安排表
第二十六条 考试时间:2023年高职单招按一志愿、二志愿分别组织考试。按考试院要求,第一志愿考试时间统一定为2023年3月11日;如第一志愿未录满,学院将组织报考我院的第二志愿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参加考试,第二志愿考生考试时间:2023年4月8日。
第二十七条 考试内容:在学院单招网按各专业和考生类别提供单独招生考试大纲。网址:http://www.hnswxy.com/danzhao/
第二十八条 命题及保密由教务处牵头组织命题,并负责其保密工作。
第二十九条 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
第三十条 评卷及登分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及登分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