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考试与考核
第二十条 我校本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规定,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单独招生考试的命题、组考与评卷工作。
第二十一条 参加我校今年单独招生的湖南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体育类特长考生、艺术类特长考生、退役军人考生。考试大纲将在我校招生网公布。
第二十二条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不需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只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笔试+面试,下同);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体育类特长考生、艺术类特长考生必须先参加我校组织的专项特长测试,然后再根据考生的身份参加相对应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达到我校专项特长标准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可以用专项技能测试成绩代替,未达到我校专项特长标准的考生,转为以普通类考生的身份参加单招考试和录取;退役军人考生,不需要参加文化素质测试,参照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第二十三条 考试内容: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专项特长测试。
1.文化素质测试(卷面分300分):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由我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闭卷考试。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以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补考成绩计算在内)作为文化素质测试成绩。
2.职业技能测试(卷面分100分):职业技能测试分为笔试(满分80分)和面试(满分20分)两部分。(1)笔试部分:我校将按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和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分类别进行测试。对于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重点对学生的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医学伦理常识及有关基础知识内容等进行考察;对于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重点对医学基础知识、医学伦理常识等内容进行考察。(2)面试部分:所有考生通过多重随机制度开展面试。考生通过临时抽签确定考场、考题,面试全过程实行录音录像。重点考察考生形象气质、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内容。
3.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专项特长测试:体育类、艺术类特长生专项特长测试主要为体育、艺术专项测试。详见《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办法》和《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单独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
4.考生成绩计算方式: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体育类、艺术类考生总分为400分,成绩构成为:总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最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最终成绩;退役军人考生总分为100分,全部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1)应届普通高中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最终成绩以满分240分进行赋分,职业技能测试最终成绩以满分160分进行赋分。
此类考生最终成绩= ×240+ ×160
(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最终成绩以满分160进行赋分,专项特长测试最终成绩以满分240进行赋分。
此类考生最终成绩= ×160+ ×240
(3)退役军人考生只计算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所有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照高考要求组织考试各环节工作。通过规范考试工作管理制度,加强命题、制卷、运送、保管、分发、施考、疫情防控等各环节工作规范管理,确保考试安全。
第二十五条 命题:考试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教务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学院进行统一命题,各学院领导协助完成此项工作。本次命题聘请相关教师参加,制卷时由学校纪委全程负责监督并严格保密,保密人员应该对试卷保密绝对负责,在严格的监督之下完成制卷工作。试卷制好后,分考场装入试卷袋密封,试卷存入保密室,由专人24小时值班看管。
第二十六条 组考:由教务处负责按国考要求制定具体的组考方案,根据报考人数合理安排考场并组织有序考试。
第二十七条 评卷:由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参照湖南省普通高考评卷工作有关要求进行。实行责任制,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加大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确保考试评判工作公正、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