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湖南外贸职业学院单招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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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8 15:49:34

第六章 录取规则

第二十八条  根据国家高职扩招及退役军人工作有关精神,退役军人考生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中职在校生,应届毕业当年可保送至我校就读;在校学习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到我校与学生获奖赛项对应的专业(考生如需跨专业,不能享受免试政策)。免试直接录取的考生不占用高职院校高职单招计划数,使用学校统招计划,且在统招开始前完成录取手续办理,有关审核程序和方法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规定。已确认免试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其他招生方式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确保个人相关材料于3月10日下午16点前(逾期不受理)送或寄(建议顺丰快递)达。

第三十条  我校按志愿优先的顺序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学校的考生,当专业招生人数不满时方可录取填报我校为第二志愿学校的考生。

第三十一条  没有学考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按照往届毕业生的要求进行文化考试,并按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别进行录取。

第三十二条  按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优先原则,根据一志愿实际参考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应届普高生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类的各专业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50人,如应届普高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一志愿分别参考200、100人,则两类考生实际招生计划分别为100、50人,保证各类别录取率基本一致。

第三十三条  根据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个别专业计划未录满的,在征求考生意见后,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在同一二级学院专业内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录取。

第三十四条  总成绩相同时,普通高中考生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列,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按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次排列。退役军人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面试成绩依次排列。商务英语专业对英语要求较高,建议普通高中应届考生英语单科学考成绩达到85分以上选择填报。填报空中乘务、空中乘务(安检)专业的考生必须体检合格才能录取。

第三十五条  学校将通过招生信息网公布各专业各类考生的最低控制线、录取分数线。

第三十六条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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