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考试时间:2023年3月11日-3月12日(一志愿考生)
2023年4月8日-4月9日(二志愿考生)
第二十条 考生分为5种类型,1类为具有2022年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届高中毕业生;2类为不具有2022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中职、技校和职高毕业生;3类为在高中阶段获运动员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参加省市级(含)以上比赛获前八名者或参加县市级比赛获前六名的应届体育特长生,4类为退役军人、农民工、下岗失业人员、新型职业农民、企业在岗人员(由相关部门提供认定证明),5类为在校学习期间技能竞赛获奖学生。
第二十一条 考生成绩以综合得分计算,总分600分,组成说明如下:
1类考生的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三科成绩之和(满分300分)两部分相加组成

2类考生的成绩均由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满分300分)两部分相加组成。
3类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由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体育特长测试(满分300分)两部分相加组成。
4类考生只需要参加职业技能测试(满分300分)
5类考生在单招考试报名缴费后向我院招生就业处提出申请,提供参加赛事获奖证书和获奖文件,经学院教务处审核同意后办理申请免予职业技能测试或免试入学相关手续。
其中1、2、3类考生中第一志愿报考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室内设计的考生需加试徒手钢笔画,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徒手钢笔画成绩(总分600分)三部分组成,按总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或文化素质考试成绩300分+职业技能测试300分×40%+徒手画300×60%,总分600分从高往低录取;未被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室内设计专业录取但前两部分成绩达到学院录取线的考生可按单招录取相关规定录取到其它专业;3类考生体育特长测试成绩不达标,但学业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达到1类考生录取分数线可按照1类考生录取原则录取。
第二十二条 命题
(1)职业技能测试由职业素养、人文常识、心理测试三部分组成,题库题目1000道,电脑随机生成试题(40题)。时间为60分钟,总分300分。
(2)2类考生文化素质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考试成绩相加组成(满分300分)。时间为90分钟。
(3)体育特长测试由体育专业项目测试组成,命题及测试由公共基础课部负责。测试方法详见《湖南城建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体育类特长生测试工作方案》。
(4)徒手钢笔画(内含文字书写、色彩)命题及测试由建筑系负责。时间为90分钟,总分300分。
(5)试卷出题及保密管理等工作按照高考等级要求,不得泄题泄密,教务处、安全保卫部、纪检监察处全程参与此项工作,一旦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相关工作人员。
第二十三条 考试
(1)考试时间为一志愿考生3月11-12日,如安排第二志愿报考我校考生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至9日;如因疫情等原因确需调整考试时间将另行通知。考试首日所有考生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和2类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一志愿报考建筑设计专业、建筑室内设计专业的1、2、3类考生考试首日上午参加加试科目徒手钢笔画;3类考生于第二天下午进行体育特长测试,如有变更,将另行通知。文化素质考试安排在高新校区第一教学楼,职业技能测试安排在高新校区各考场,体育特长测试安排在高新校区新体育场场馆,考试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