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考试科目、时间安排及成绩计算办法
第二十三条 不同类别考生考试科目及考试要求如下。
一、文化素质考试
A类考生以全省统考的学业水平考试语数外成绩(不含学校组织的补考成绩)为录取依据。B类考生依据《中等职业学院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基础科目知识等有关内容单独组织文化素质考试,考试形式为机试,满分300分。
二、职业技能测试
A类考生和退役军人考生测试学生人文素养、政治素养、心理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职业适应性等,考试形式为机试,满分200分。
B类考生按照对口升学有关要求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对学生职业技能情况进行考察,测试内容按照机械工程、电气工程、汽车工程、信息工程及经济贸易五个专业大类测试,试题中80%为通用题(人文素养、政治素养、心理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20%为专业特征题。考试形式为机试,满分200分。
艺术、体育特长生以考生的专项测试成绩(含人文素养、政治素养、心理健康等面试,占比10%)作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200分。
第二十四条 各类别考生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A类考生总成绩=(应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中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B类考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退役军人总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艺术、体育特长生总成绩=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项测试成绩
第二十五条 考试时间安排。考试时间为2023年3月11日至12日,如有变化,以学院招生网发布的信息为准。如未完成单招计划,学校将组织第二志愿报考本校且未被第一志愿录取考生举行考试,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8日-9日。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培训班”,不与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进行单招合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