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录取原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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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8 17:29:03

湖南有色金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单招录取原则是什么

单招录取原则

1、A类、B1类、B2类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在该类单招录取计划总数的1.6倍范围外的,不予录取; A类、B类、D类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中的职业心理测试低于30分的,不予录取。

2、我院将根据各类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分类别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同分时,按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也同分时,按文化成绩中的语文、数学成绩排序录取。

3、学院在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时会与考生进行有效沟通,请考生在报名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并保持畅通。因联系方式错误、失效或无法联系而影响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4、我院将根据各专业录取情况,分批次公布拟录取名单,在公示期内,拟录取考生需办理录取确认手续,如未按时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各专业空缺计划,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顺序递补录取考生,递补录取名单另行公示。如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参考考生成绩、所报专业倾向等调剂到其它按专业志愿优先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5、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6、A类考生只能在A类计划专业中调剂专业录取;B1类考生只能在B1类计划专业中调剂专业录取;B2类考生只能在B2类计划专业中调剂专业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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