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日程安排
1.预录取名单公示:2023年3月下旬,网址:https://www.syzyedu.com。
2.录取确认手续办理:
2023年4月初,网址:https://www.syzyedu.com。
3.正式录取通知书发放:
2023年8月,同我院普通高考通知书一起寄出。快递单号查询网址:http://www.ems.com.cn。
录取规则
1.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2.在校学习期间获“世界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及“湖南省第一届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可免试录取。
3.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我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4.首批录取退役军人考生,退役军人预录取名单确定后再录取其他类别考生。
5.优先录取填报我校一志愿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
6.根据各类别各专业录取计划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录满为止。考生报考的第一专业计划数已满,则根据考生报考的第二专业进行录取,若第二专业也无法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在对应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录取。
7.当出现考生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同分时,再比较其他成绩,比较顺序如下: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学考成绩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学考成绩中的语文、数学、外语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的客观题总分、主观题总分。
(2)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总分,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总分,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中的语文、数学、英语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的客观题总分、主观题总分。
(3)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中的客观题总分、主观题总分。
8.我校将通过官网(https://www.syzyedu.com/)发布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需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确认就读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确认就读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9.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1)弄作虚假获得报考资格;
(2)有缺考或舞弊、代考等行为。
10.正式录取名单以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备案通过的为准。
11.已录取的学生不能再参加本年度普通高考。
12.单招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学。特殊情况需转专业的,须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在本校当年单招专业范围内转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