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 符合湖南省2023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我校单独招生。
第十三条 根据全省统一安排,考生高职单招报名时可选择考试时间不冲突的1-2所院校报考。我校实行志愿优先录取,优先安排第一志愿考生考试并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录取结束后,若仍有部分专业有剩余招生计划,将向社会公布有缺额的专业及计划数,并针对第二志愿填报了我校有缺额的专业(或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且未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的考生组织考试和录取。第二志愿各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的确定原则、考试要求及录取规则等与第一志愿的相关规定一致。特此提醒考生注意,欢迎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第十四条 填报我校志愿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及社会人员考生允许在专业组一、二中任选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所有专业内调剂);因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各专业大类职业技能测试内容不相同,此类考生只允许在一个专业组内选择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表明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同一组内专业调剂),如跨专业组报考则以第一专业志愿所在专业组为准,另一专业组专业无效。在报名系统中多填专业视为无效。
第十五条 具体报名方式。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 hts://ks.hneao.cn) 或“潇湘高考”APP 填报报考志愿信息。
第十六条 社会人员身份认定。退役军人报考我校者,须在单招报名前(2月20日17:00前)按要求将资格证明材料交我校招生就业指导处。
第十七条 逾期或不能提供资格证明材料的退役军人考生以普通高中往届生或同等学力人员身份报考,不能享受免文化素质测试的政策。提供虚假资料的,我校将及时上报省教育考试院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 报名费缴纳:2023年3月2日—4日(第一志愿考生)、2023年3月30日-31日(第二志愿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zzy-edu.com/)进入“单招报名确认”系统网上自助缴纳报名费80元。
第十九条 准考证打印:2023年3月8日—10日(第一志愿考生)、2023年4月6日-7日(第二志愿考生),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zs.czzy-edu.com/)进入“单招准考证打印”系统打印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