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8〕6号)精神,现将2023年单独招生考试免试申请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单独招生考试免试录取政策
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并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向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免试进入单独招生对应专业学习。
免试考生资格认定以山东省教育厅公布的2023年单独招生免试考生报考条件和公布的具有免试资格学生名单为准。
二、具体申请办法:
(一) 免试报名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至10日,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志愿填报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进行报名(选择“12324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填报专业志愿,免试生报考专业类别应与其所获奖项所属专业类别相同或相近)。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只能报考1所试点高职院校。
(二)提交相关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登录我校招生咨询网(www.zsc.qtc.edu.cn),在“单招综招栏目”下载《山东省2023年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考生免试申请表》(见附件),按要求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学校或单位公章,将申请表和获奖证书、获奖网站截图(未取得证书须手写保证书且加盖学校公章)的扫描件于2月15日前发至我校指定招生工作邮箱:zsc@qtc.edu.cn。我校对考生提报的材料进行初核,审核通过后,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咨询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按要求将拟录取免试考生名单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考试院将对考生申请进行终审。
(三)凡在单独考试招生、综合评价招生中违规的考生,我校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提请山东省教育厅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三、免试录取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四、工作联系人:招生就业处 高老师,联系电话8610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