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2023年单招招生专业和计划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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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10:15:00

一、招生对象、招生专业计划

2023年学院单独招生根据招生对象不同,分为普通类、三校生财贸类、三校生语言类和中高职联合培养四类招生计划。

三校生报考类别认定原则:

1.招生计划类型以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认定,优先认定为三校生财贸类或三校生语言类招生计划;

2.第一专业志愿非三校生财贸类和三校生语言类专业则认定为普通类招生计划;

3.如填报三校生财贸类或三校生语言类招生计划,请根据第一专业志愿填报同类招生计划志愿,非同类专业志愿均为无效志愿。

(一)普通类单招

1.招生对象:已完成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含已报考“三校生”对口招生的考生)。

2.招生专业:41个,计划1000人,学制三年。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

1

市场营销

20

22

应用外语(应用波斯语)

10

2

人力资源管理

25

23

应用西班牙语

25

3

工商企业管理

20

24

应用法语

35

4

现代物流管理

20

25

应用德语

12

5

旅游管理

30

26

应用俄语

15

6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20

27

应用外语(应用葡萄牙语)

5

7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

30

28

应用外语(应用意大利语)

8

8

跨境电子商务

35

29

广告艺术设计

45

9

国际商务

35

30

动漫设计

40

10

国际经济与贸易

50

31

建筑室内设计

45

11

关务与外贸服务

10

32

电子商务

12

12

会展策划与管理

15

33

移动商务

18

13

工程造价

65

34

大数据技术

18

14

建设工程管理

30

35

软件技术

16

15

建筑工程技术

30

36

计算机网络技术

16

16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25

37

大数据与会计

12

17

建筑设计

25

38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18

18

商务日语

60

39

大数据与审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15

19

旅游日语

20

40

金融科技应用

15

20

应用韩语

20

41

旅游英语

20

21

应用阿拉伯语

15




(二)三校生财贸类单招

1.招生对象:已完成江西省2023年“三校生”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按报考第一专业志愿认定。

2.招生专业:15个,计划210人,学制三年。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

1

市场营销

10

9

关务与外贸服务

5

2

人力资源管理

15

10

电子商务

25

3

工商企业管理

10

11

移动商务

15

4

现代物流管理

10

12

大数据与会计

25

5

全媒体广告策划与营销

10

13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15

6

跨境电子商务

30

14

大数据与审计(注册会计师方向)

10

7

国际商务

10

15

金融科技应用

10

8

国际经济与贸易

10




(三)三校生语言类单招

1.招生对象:已完成江西省2023年“三校生”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按报考第一专业志愿认定。

2.招生专业:12个,计划90人,学制三年。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

序号

专业名称

计划

1

商务日语

25

7

应用法语

12

2

旅游日语

5

8

应用德语

5

3

应用韩语

5

9

应用俄语

6

4

应用阿拉伯语

5

10

应用外语(应用葡萄牙语)

3

5

应用外语(应用波斯语)

5

11

应用外语(应用意大利语)

4

6

应用西班牙语

5

12

旅游英语

10

(四)中高职联合培养单招

1.招生对象:已完成江西省2023年“三校生”对口招生报名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同一专业大类)毕业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类别属于财贸类招生计划,非财贸类专业志愿视为无效。

2.招生专业:2个,计划200人,学制二年,培养地点在江西省商务学校(南昌市新建区新城大道1888号),由双方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具体如下: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学制

咨询电话

1

电子商务

100

2年

朱老师

18379159850

2

大数据与会计

100

2年

注:联合培养考生资格复查由江西省商务学校负责,请报名中高职联合培养的考生在3月15日前将毕业证明等相关材料发给江西省商务学校审核,逾期视为放弃联合培养招生资格,填报的中高职联合培养专业志愿视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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