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报名对象及条件
符合2023年浙江省普高招生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高招生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普高招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身体条件满足专业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3.考生需取得所有科目学考成绩;学籍从外省转入的考生,外省学考成绩需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后予以认可。
第十七条 网上报名办法及时间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考生可以登录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http://zjw.jxvtc.edu.cn)或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https://pgzy.zjzs.net:4431/zzzslogin.htm?procode=tqzs202301&gxno=12874),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考生如实填写相关内容。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3月8日9:00—3月29日中午12:00。报名结束后由学校统一审核。
第十八条 志愿填报
1.普高招生考生允许填报二个专业(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和服从专业调剂志愿。进入综合测试阶段后专业不能调整,每位考生只能参加一个专业的综合测试。
2.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只能填报面向单独考试招生的专业,并与专业规定的类别一致。
第十九条 公布参加校考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
学校将对报考考生资格进行审查,普高招生考生根据考生高中段学考成绩折算总分排序,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根据全省职业技能考试已公布成绩排序。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的400%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校考综合测试的考生名单,同分上线考生,均有资格参加校考综合测试。公布时间为4月2日。
第二十条 缴纳考试报名费及下载准考证
入围校考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登录我校提前招生系统平台,在线缴纳报名费,标准为140元/人,缴费时间4月2日--4月10日。未在规定时间缴报名费者视同自愿放弃,不得参加校考综合测试。缴费成功后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第二十一条 现场确认
1. 入围校考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进行现场确认,交验报考材料,未经现场确认或因材料不全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不得参加校考综合测试;报名材料概不退还。
2.现场确认时间:4月15日上午8:30—11:30。材料递交: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2023年嘉兴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一份(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报名完毕后打印)。此表须考生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须考生本人签字。
(2)交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并递交复印件一份。
(3)考生本人高考报名证原件一份(可在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考与单独考试报名平台打印)。
(4)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一份(此表须考生本人签字)。
(5)个人防疫情况登记表一份(此表须考生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