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对象与报名办法
第十条 报考对象。凡符合当年普通高考、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其中单独考试招生考生2023年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须为合格),且高中段无任何违纪记录(已撤销违纪处分的考生允许报考),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普高招生考生和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单独考试招生考生对照专业大类)均可自愿报名。
第十一条 报名办法。
1.网络报名。凡符合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网(http://www.tzvcst.edu.cn/zs)查询网上报名方法及注意事项,了解有关招生政策,并于2023年3月24日16时前按要求在网上准确录入个人报考信息。凡参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试的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系统报名成功后,不能调整或删除报名信息。
2.报名费用缴纳、考生信息完善、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入围测试名单发布后再缴费,报名费140元/人;缴费时间:2023年4月3日9:00—4月6日16:00,通过我校网报系统,选择支付宝方式,向学校缴纳报名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放弃校考资格。按报名系统要求,完善个人信息,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
3.校考准考证打印。成功缴费考生,即可并须于2023年4月12日—4月15日,自行登录我校提前招生网站打印校考准考证,线下考试时,作为考生进入考场的凭证使用;如因疫情等原因,校考改为线上考试方式举行,是否需要打印准考证请以我校发布的通知为准。
4.提示。未完成上述任一环节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若考生报名费已缴,我校概不退还。
时间与安排
第十二条 各环节具体时间如下:
1.考生网上报名时段:2023年3月6日9:00—3月24日16:00,报名网站为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2.考生入围测试名单公布:2023年3月31日,公布在我校提前招生网站。
3.缴费(入围校考考生)、考生信息完善、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2023年4月3日9:00—4月6日16:00,进入我校提前招生网站。
4.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4月12日—4月15日,进入我校提前招生网站打印。
5.考生校考时间:2023年4月15日(周六)。
6.考生校考成绩公布与查询:2023年4月23日,公布在我校提前招生网站。
7.录取时间:在5月初,具体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公布时间为准。
重要提示:进入“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的考生,须于规定的录取时段,密切关注并跟进录取进程,千万勿错过录取院校的选择与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