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符合2023年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且已办理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报名手续并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浙江省高中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
第八条 每位考生仅限报考我校一个提前招生专业。
第九条 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2023年2月24日9点整—3月20日9点整期间登陆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前招生报名网站或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网在线报名。
第十条 我校高职提前招生收取考试报名费:每人次140元。其中,普高考生入围综合测试名单公布时间为4月1日前,待确定入围名单后再缴费,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6日10点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