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及《浙江 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精神,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概况
学校全称: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学校代码 10864)
办学类型: 公办 (温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办学水平: 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 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全国优质高职院校 浙江省重点高职院校
办学地点: 高教园区校区:温州市茶山高教园区 (温州大学城)
鹿城校区: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 737 号
瑞安校区:温州市瑞安市飞云街道
永嘉校区:温州市永嘉县三江街道
瓯海校区:温州市瓯海时尚智造小镇温州设计学院
第二章 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三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3 年,学校设置提前招生专业 12 个,面向普高招生考生,总计划 510 名, 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学制、学费、综合素质测试形式、就读校区等如表 一所示:
表一 2023 年高职提前招生情况表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名) | 学制 (年) | 学费 (元/学年) | 综合素质 测试形式 | 就读校区 |
1 | 电机与电器技术 | 40 | 3 | 6600 | 面试 | 高教园区 校区就读 |
2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45 | 3 | 6600 | 面试 | |
3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45 | 3 | 6000 | 面试 | |
4 | 服装与服饰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 | 45 | 3 | 20000 | 笔试 (美术) | 一、二年级在 高教园区校区 就读 ,三年级 在瓯海校区就 读 |
5 | 鞋类设计与工艺 |
40 |
3 |
7590 | 笔试 (美术) |
序号 | 专业名称 | 计划数 (名) | 学制 (年) | 学费 (元/学年) | 综合素质 测试形式 | 就读校区 |
6 |
市场营销 |
45 |
3 |
6600 |
面试 | 一年级在鹿城校 区就读,二、三 年级在高教园区 校区就读 |
7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45 | 3 | 6000 | 面试 |
瑞安校区就读 |
8 | 智能控制技术 | 45 | 3 | 6600 | 面试 | |
9 | 新能源汽车技术 | 40 | 3 | 6600 | 面试 | |
10 | 电子商务 | 40 | 3 | 6900 | 面试 | |
11 |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 40 | 3 | 6600 | 面试 | |
12 | 机械设计与制造 (阀门设计与制造) | 40 | 3 | 6600 | 面试 | 永嘉校区就读 |
合计 | 510 |
说明:1.我校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2.服装与服饰设计 (中外合作办学) 专业,学业修满符合条件者, 同时 获得意大利米兰 ACME 美术学院服装设计专业结业证书和学分证明。
第三章 报考条件及流程
第四条 报考条件
( 一) 符合 2023 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办理当年报名 手续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 部分专业报考条件必须符合表二中的特殊要求:
表二 专业报考特殊要求
序号 | 专业 | 要求 |
1 |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
女生身高不低于 1.58 米,男生身高不低于 1.68 米 |
2 |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 | 无色盲、无色弱,女生身高不低于 1.60 米,男生身高不低 于 1.70 米 |
除上述专业外,其他专业不设特殊要求。 |
第五条 报考流程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zs.wzvtc.cn (限报一个专业,不得兼报) 报名时间:2023 年 3 月 1 日 9:00——3 月 26 日 16:00 报名完成后打印《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提前招生报名表》 |
综合素质测试入围 报考各专业考生,根据高中学考折算成绩 (计算办法详见第四章 第七条) 从高到低排序,按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00%确定综合素质测 试入围考生名单。若报考人数未达到该专业招生计划数的500%,则 符合该专业报考条件的考生均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若某一专业综合素 质测试入围资格线出现多名考生总分相同的情况,则一并入围。 综合素质测试入围结果公布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 (考生登录 我校提前招生网查询) |
报名考试费缴纳 报名考试费:140 元/人 缴费时间:2023 年 3 月 28 日-4 月 3 日 缴费方式:已入围综合素质测试考生通过支付宝进行缴费,未在 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报名无效,考生所缴报名考试费概不退还,具 体缴费说明详见学校招生网公告。 |
第四章 成绩计算办法
第六条 总成绩
总成绩 (满分 300 分) =高中学考折算成绩 (满分 300 分) ×60%+综合素 质测试成绩 (满分 300 分) ×40%。
第七条 高中学考折算成绩
高中学考折算成绩,是指将语文、数学、外语、X1 科目、X2 科目、X3 科目 学考等级赋分相加得出的成绩。学考等级赋分标准见表三。
X1 科目、X2 科目和 X3 科目指除语文、数学、外语之外,其他七门科目学 考等级最高的任意三门,并按学考等级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表三 学考等级赋分标准
学考等级 | A | B | C | D | E |
赋分分值 (分) | 50 | 45 | 35 | 20 | 0 |
注:1.浙江省考生的高中学考相关科目等级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为
准;对于外省借读、返回浙江省参加高考学籍从外省转入我省的考生,其高中 学考成绩必须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否则我校不予以承认,计为 0 分。
2.往届生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合并,取其等级赋分的平均值,学考成绩 P 等计 10 分。
第八条 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或笔试形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有关 测试形式、内容、评分规则等,详见《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3 年高职提前招生 综合素质测试实施方案》 (另行制订,在我校招生网公布) 。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录取考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条 将各专业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相应专业招生计划 数的400%确定“拟录取”和“备录取”考生名单,其中前 100%的考生确定为“拟 录取” ,顺延 300%的考生确定为“备录取”。
第十一条 同分处理规则
某一专业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时,则参照以下规则处理:
依次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中学考折算成绩、语文、数学、外语、X1 科 目、X2 科目、X3 科目学考等级对同分考生进行从高到低排序;若依然相同的, 再依次按物理、思想政治、技术、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学考等级对同分考 生进行从高到低排序;若还是相同,则再依次按普通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中的品 德表现、运动健康、艺术素养、创新实践等级对同分考生进行从高到低排序。
上述同分处理规则使用完后,仍无法对同分考生进行名次排序的,则高中 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 取。
第十二条 若参加综合素质测试人数低于或等于该专业招生计划数时,按实 际参加该专业综合素质测试人数的85%确定拟录取名单,遇小数进位整数,不再 设置备录。
第十三条 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 弃该批次所有拟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我校根据考生选择结果确定录取名单,当计划已足额完成,或虽 未完成但已无备录考生时,该专业录取工作结束。
第六章 招生监督与违规处理
第十五条 提前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 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 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
准,确保质量。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 考生应当对自己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本着“诚信”的原
则参加相应测试。根据教育部令第 36 号规定: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
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 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 现的, 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 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一) 提供虚假姓名、年龄、 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 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 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 冒名顶替入学, 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 四) 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情节严重受到停考处罚,在处罚结束后继续报名 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 由学校决定是否予以录取。
第十八条 其他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纪检电话: 0577-86680069。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 政策为准,条文中有关时间安排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二十条 本章程经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查通过,报 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为公办院校,2023 年收费标准以物价备案及学校公示为准, 严格按照浙江省高校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如遇重大突 发情况,学校将视情保留对相关考核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调整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招生咨询
咨询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职业技术学院正德楼 121 室 招生网:https://zs.wzvtc.cn/
招生微信号:wzyzsb86680020
招生咨询 QQ: 2978673117,招生 QQ 群:627549389
电话咨询:0577-86680020;0577-86680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