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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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4 17:25:5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浙江省高职提前招生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报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11年的杭州中等商业学堂,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商科特色显著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110余年来,学校始终秉承“诚、毅、勤、朴”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服务社会”的办学方针,培养了一大批专业技术人才,涌现出经济学家骆耕漠、爱国人士章乃器、文坛巨匠金庸、核弹专家孙振锄等著名校友,被誉为“浙商人才培养的摇篮”。现为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全国首批现代学徒制试点高校、全国首批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实验校、浙江省首批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浙江省首批优质高职院校、浙江省高水平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校牵头组建的浙江商业职业教育集团为全国首批示范性职教集团培育单位。学校连续三年入选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是全国高职院校“创新创业示范校50强”、专利获得数量前30名、学科竞赛评估前50名,是浙江省课堂教学创新校、浙江省“三全育人”综合改革重点支持高校、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浙江省普通高校就业工作优秀单位等荣誉,连续6年荣获浙江省普通高校教学工作及业绩考核A等。

第三条 学校全称: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并以此校名颁发全国普通高等教育高职(专科)毕业证书,教育部学信网注册备案。学校国标码:12865;浙江省招生代码:0046;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在校生数:14500余人;学校现有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470号)和德胜校区(杭州市拱墅区德胜路238号)。

第四条 学校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师资队伍素质和层次不断提高,形成一支国家级教学团队、省级教学名师领衔,师德高尚、学识渊博、技艺精湛、结构合理的师资队伍,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达36%以上,双师教师比例达90%以上。学校现拥有国家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教学团队6个,全国优秀教师、模范教师、教学名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获得者18人,省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9人,省级专业带头人23人,省151人才7人,省属企业五个一人才2人,省五一巾帼标兵1人。学校现有省级示范院校重点专业5个,省级特色专业9个,省级优势专业5个,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认定骨干专业7个。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2023年面向浙江省普高招生考生提前招生315名;面向单独考试招生考生提前招生135名,共计450名。具体安排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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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招生程序

第六条 报考条件。符合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办理当年报名手续,取得高考报名号的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者: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3.普高招生考生须提供高中学考成绩,单独考试招生考生须浙江省高校招生职业技能操作考试成绩合格,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中查不到成绩的考生不得报考。

4.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体检合格,其中报考餐饮智能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专业考生要求体检肝功能阴性(正常),请自行提交相关体检证明(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

第七条 网络报名。申请报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原则,采取网络报名、资格审核、在线递交材料的方式进行。考生在3月28日(周一)17点之前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高职提前招生服务平台或我校招生信息网,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第八条 报名资格审核。学校按报考条件逐个审核考生的报名资格,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专业(跨科类填报的一律无效)。招生报名系统内已审核通过的考生报考信息不得更改。

第九条 网上确认和缴纳报名费。入围综合素质测试的考生须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完成网上确认,并缴纳报名费140元/人。考生确认报考缴费后,所缴报名费概不退还,具体缴费方式在我校招生网上另行通知。网上确认和缴费缺一不可,否则考生报名无效,无法参加综合素质测试。

第十条 素质特长项申请。申请素质特长项赋分考生于网上报名截止之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在线填写“素质特长项赋分申请表”,同时上传获奖证书电子原件等证明材料(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2MB以内,确保图片清晰、可辨认),逾期不再受理。

凡在高中阶段获得以下奖励,可申请素质特长项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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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赋分为个人项目,其他所有团体项目成员按个人项目分值的50%计分。考生不同类项可累计赋分,但赋分最高分值累计不超过20分。素质特长项目赋分需经相关部门认定,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有效。

第五章 

普高招生考生招生测试

第十一条 普高招生考生报考测试成绩构成及综合素质测试:

1.普高招生考生总成绩T(满分200分)构成:T=W+S;W:高中学考成绩等级折合文化成绩 (满分100),S:我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含素质特长项赋分20分)。

2.普高考生学考成绩等级折算文化成绩W,所有学考科目均计分。相应等级折算分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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